津市成立全省首个“湖上检察室”

16.05.2017  15:37

  历经四个多月的紧张筹备,5月10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正式揭牌。这是我市以及全省首家河湖生态资源派驻检察室,旨在通过“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的共同治理模式,加强河湖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让毛里湖区域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揭牌仪式现场

 

 常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和津市市委书记傅勇共同为检察室揭牌

                  

 常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讲话

  常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为该检察室揭牌并讲话,他指出,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的成立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绿色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履行职责、督促落实《湖南省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的一项有效举措。为了更好的发挥派驻检察室的作用,检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研究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资源检察职能,突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重点,为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的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悉,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的成立,是津市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河长制”建成和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津市市东南部,以毛里湖水域为主体,有水面3840公顷,是湖南省仅次于洞庭湖的第二大天然淡水湖。

  派驻检察室成立后,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将从五个方面开展对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津市境内河段以及重点湖泊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从生态保护方面,重点监督非法捕捞行为以及破坏土壤、林木和植被的行为;从环境保护方面,重点监督向水源地非法排污的养殖场、生产加工企业,重点监督非法向水源地投肥养殖的行为,重点监督生活污水向水源地排放的行为;从资源保护方面,重点监督破坏湿地资源、水资源的行为;从建设工程方面,重点监督工程预决算、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环节违规违法行为;从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重点监督项目资金截留、贪污、挪用、违规使用等非法行为。 

  围绕“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资源”的总目标,津市市人民检察院还联合了该市政法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等13家单位,通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现到2020年,毛里湖周边的工业污染、农业污染源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沿湖乡、村垃圾集中处理,牲畜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状况得到治理,无乱占乱建、无乱围乱堵、乱采乱挖河道行为发生,乱捕乱毒乱炸鱼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毛里湖的水质标准常年保持Ⅲ类以上,饮用水源区常年保持Ⅱ类及以上,实现让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欢鱼跃的美好目标。

                

                

                    余湘文检察长一行深入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了解情况

  出席揭牌仪式的还有常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朝兵,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辉,津市市委书记傅勇,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章杰等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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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柏振乐(实习)       审核: 江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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