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创新河湖治理新模式

30.11.2017  02:31
      近日,津市市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推行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治理的实施意见》。

今年年初,该市审计局对全市2015至2016年度河长制管护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该市江河湖库管护工作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管护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对此,审计提出要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足额保障水质水量监测、河湖巡查保洁等日常管养经费的建议。

津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制定出台了上述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一方面,建立涉河(湖)环境治理与开发建设项目统一实施平台。津市市政府通过委托和协议方式,由市城投公司作为项目整体实施单位,牵头组织河湖环境治理与开发建设项目的整体推进和实施,同时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实行河湖及堤防管养分离制度。市城投公司与河湖管理责任主体签订代建合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取具体施工(作业)单位,实现河湖养护专业化、社会化。(审批领导:李新辉 供稿人:蒋孟霏  王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