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将进行“大扫除” 每年4亿元疏浚清淤

03.03.2016  12:08

  本报3月2日讯 今天,我省启动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包括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根据省政府部署,今后两年,我省将在洞庭湖湖区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大扫除”,省财政将按“以奖代补”方式每年安排4亿元资金支持湖区疏浚清淤。

  在“十三五”期间,我省还将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十大重点工程,与湖北省联手呵护好洞庭湖。

   内湖沿岸陆域

  水平纵深1000米禁养畜禽

  省农委发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河湖围网养殖清理两个专项行动方案,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均划为畜禽禁养区。

  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及牛羊禽规模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出畜禽禁养区。对湖区其他规模养殖企业设施设备实施升级改造,实现养殖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在2018年前,建设20个养殖废弃物集中式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

  湖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禁止水产养殖,彻底拆除非法矮围网围。其中,矮围网围总面积在5万亩以下的,要在2016年全部完成。

  全面清理河湖

  及支流沿岸垃圾

  省建设厅要求对区域内河湖及大小支流沿岸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改变河湖沿岸面貌。在沿湖村庄配足垃圾收集点、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确保垃圾及时收集、运转。建立县、镇、村三级集运处理体系,推行就地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方式,积极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

  从今年3月开始至年底,对区域内河湖及大小支流沿岸进行清理。尽快完成陈年垃圾清理,不留任何死角;全面清除沿岸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无证堆场,废旧收费点。建立保洁制度,定期对河湖沿线垃圾清扫、收集。

  对湖区工业排污

  实施网格化监管

  省环保厅今天发布的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方案提出,要对洞庭湖区所有入湖口、入河口的工业排污情况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全面提升洞庭湖区生态环境质量。

  根据部署,将对常德、益阳、岳阳3市和长沙市望城区的所有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和入湖(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原材料使用、排污信息等情况。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针对造纸、焦化、印染等重点行业,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对问题突出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无望的,将实施关停淘汰。(三湘都市报记者 李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