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洞庭湖区生态养殖红线划定 禁养区退出或搬迁

20.05.2016  14:06

  原标题: 洞庭湖区生态养殖红线划定 禁养区退出或搬迁

  岳阳新闻网讯(记者周小平 见习记者陈垦)2017年底前,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禁养区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户) 全部关停退出或异地搬迁。其中,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及牛羊禽规模养殖场(户),于201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记者昨日从市畜牧水产局获悉,根据市政府日前出台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户)调查摸底正在进行,并将于6月初完成。

  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实施范围包括岳阳、临湘、华容、汨罗、屈原、湘阴、平江、云溪、君山、岳阳楼区10个县(市)区。其中,岳阳县被农业部列为洞庭湖区养殖治污试点示范县。据市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徐勇介绍,根据统计,上述地区洞庭湖区内湖有35个,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有93个。

  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是指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或栏舍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栏奶牛100头、年出栏肉牛100头以上、年出栏羊300只以上、常年存笼蛋鸡10000以上、年出笼肉鸡50000羽、年出笼水禽10000羽,以及其他种类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到2018年底前,依托现有规模化养殖企业的治污设施,实现养殖专业户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升级改造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设备设施,建设10个养殖废弃物集中式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他村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目前,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在46%,粪便综合利用率在70%左右。

  据悉,各地在完成规定范围内的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建立一户一档电子数据库后,从7月份开始至11月,推进整改退养,引导养殖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关停退养或异地拆迁,鼓励禁养区外的养殖企业加大养殖环保投入,开展标准化生态养殖升级改造。从2018年1月至11月,加快提升改造现有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对新建、改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适应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