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灵活有序逐步化解“执行难”

28.07.2016  17:39

      湖南法院网讯  近年来,泸溪县人民法院以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灵活执行方式方法, 合理运用审判资源,执结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近四年,该院执结案件数量为67件、104件、269件、147件,分别占执行案件总数的77.9%、56.8%、71.2%、73.1%。
      集中大执行。 定期开展集中大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执行力量、组合执行资源、配足办案经费,重点执行涉及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时举行现场兑现会,足额发放执行案款,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配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震慑规避执行行为,树立司法权威,促进自觉执行。2013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大执行活动3次,执结案件423件,举行现场兑现会3场,兑现案款337万余元,召开执行专题新闻发布会3场。
      分类巧执行。 采用“案件分类、人员分队、资源分流”“三分类”执行工作机制,形成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金融借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五个类型,逐类划分案件,降低执行成本;进行人员分队,组成五个执行工作小队,以案件类别和人员分布配备资源,整合案人物,提升执行质效。 2013年以来,共分类执行案件235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1%,执结率为73.1%。
      带头保执行。 由院领导带头包案执行,做到率先垂范,强力执行,快速结案,有效执结了一批久拖未结、当事人刻意规避执行、有上访苗头的“老案、难案、骨头案”。推动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科学合理利用审判执行资源,提升案件执结率,有力化解“案多人少”矛盾。2013年以来,院领导带头执行疑难案件234件,执结234件,执结率为100%。
      救助促执行。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残障人士给予救助倾斜,拓宽执行救助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缺乏诉讼能力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优先救助,提升执行能动性,满足群众司法新期待。严格救助程序、明确救助标准,实行救助公开、公正,依法有力正确实施救助。2013年以来,共实施司法救助31人,救助金额30.5万余元,全部落实到位。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