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死亡补偿金分割纠纷案件

10.10.2014  19:12
  湖南法院网讯  丈夫因工伤死亡,家属得到一笔赔偿金。为争取到自己应得的赔偿金,儿媳一纸诉状将婆婆告上法庭,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浦市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1月25日下午6点左右,泸溪法院浦市镇麻溪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意外。31岁的贺某在工作时间内将铲车送至庄尚公路时,发生事故意外翻车,当事人贺某死亡。在贺某妻子及家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受理,在一系列的审核后,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为此案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贺某所在单位泸溪县惠民道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贺某家属达成了协议,一次性赔偿贺某丧葬费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及亲属的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及贺某女儿抚养费等一切费用共计557778元。这笔赔偿款金额确认后,贺某的妻子与贺某母亲就这笔赔偿款的分配份额发生了纠纷。今年9月9日,贺某妻子童某为维护自身权益,以其本人和8岁女儿的名义,一纸诉状将77岁的婆婆徐某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陈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特殊关系,为化解矛盾,维系亲情,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告知原、被告双方,如果一审判决后不服,还可以继续上诉审理,那样的话,原、被告双方就该案将会多次来回奔波,浪费人力、物力。陈法官耐心地给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徐某认为自己的儿子死了,孙女也跟着儿媳,对于她而言,她好像是儿子也没有了,孙女也不在身边。所以态度比较强硬,不愿意调解;对于原告童某来说,陈法官希望从道德方面来说,童某能够做出适当的让步,当是给婆婆尽最后的一点孝道。在多方面的劝说下,从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最后的签订协议,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贺某的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共计557778元,原告童某及女儿分割330000元,被告徐某分割余下的227778元。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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