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巡回开庭 便民惠民

22.03.2016  12:45
   湖南法院网讯   (李晓丹) 3月22日,泸溪县武溪镇村民刘某这样说:“我们县法院的法官,3月18日到镇上来巡回开庭,不仅成功调解了小李与老张这个事儿,也给我们普通老百姓上了一堂法制课呢!”一旁的周某也感概地说:“讲到县法院的巡回法庭,司法为民、规范操作、亲民作风,深有感受,我们表示满意。

  2015年12月4日,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在泸溪县武溪镇船舶厂外,因琐事发生口角矛盾,原、被告双方发生扭打并造成原告受伤,后经派出所调解,原被告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故原告诉之泸溪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949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虽案情简单,但原告李某情绪激动,在赔偿问题上不肯让步,双方存在矛盾冲突,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3月18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身体权纠纷案。庭审中,承办法官在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辩解,了解事情经过后,对本案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及原因进行分析,因考虑到被告与原告间还有远房的亲戚关系,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疏导劝解,在与审判员、陪审员合议之后,提出调解的方案,导之以法,晓之以理,不断化解双方矛盾。庭审条件虽然简陋,但庭审过程严肃规范。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原告李某决定放弃对被告张某的诉求,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法庭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民也向庭审法官咨询法律问题,法官一一进行了解答。

  像这样的案例,在巡回开庭审判的案件中,可以说是司空见惯。这些事关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赡养、抚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案件,看似鸡毛蒜皮,实则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泸溪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这一目标,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工作主线,结合辖区农民外出打工多的特点,特别设立“假日法庭”、“农忙法庭”、“苗语法庭”和“午间法庭”四个特色法庭,开展以立案进村、开庭进村、诉讼调解进村、信访接待进村、法制宣传进村等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服务五进活动”,大力推进巡回开庭、审判工作,加大巡回开庭审判力度,扩大司法服务直径,将法庭搬到乡镇、村落、企业、监狱,努力践行司法便民利民,为泸溪县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环境。

  今年来,泸溪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共开庭13次,解决简易纠纷60件,化解突发性事件22次。“巡回法庭”不仅方便农村群众诉讼,还实现了“村村有开庭、庭庭有普法”。

  参与调解活动的当地群众认为,法院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还能让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明辨是非,增强司法的透明度。他们给巡回法庭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田间地头的和事佬。”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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