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将法庭搬到看守所

19.01.2016  11:56
   湖南法院网讯   (李晓丹 姜旭) 1月12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该县看守所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被告田某涉嫌信用卡金融诈骗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法院遂将便民法庭搬到了看守所。

  庭审中,原告易某诉称在2014年2月21日给被告田某借款50万元,但至今田某没有返还借款,故易某将田某起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看守所巡回法庭庭,田某开始还带有些抵触情绪,在承办法官的开导下,田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由于原告无法提供为被告借款的相关事实的依据和凭单,因此承办法官认为在这样的情况无法准确的还原事实的原本情况,再告知原告易某“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后,决定于在本月26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均对法官表示了感谢。

  法律彰正义,作风惠民生。新时代的法律精神需要公正的天平,也离不开人文的关怀。在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泸溪法院通过提升专业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不断走进百姓,方便群众,让司法过程在树立权威的同时更加充满亲和力。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