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多方联动调解止纷争

12.10.2016  18:04
  10月11日,泸溪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政法委、浦市镇政府共同对一起农村土地纠纷执行案件进行调解,通过三方合力开展调解工作,再次圆满平息了 一起纷争。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2012年,被告租用原告的一块农用土地作为普通使用场地。协议期限结束后,被告将该块土地中的小部分变更为过路通道,供自己通行使用。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以被告占用自己的土地为由,诉至法院。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后,被告未按期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内容,原告遂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争执心理和避免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邀请了县政法委和镇政府干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参与下,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了各自的权利和法律义务,引用了道理情理分析利弊、得失。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辩法析理,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对占用土地恢复原状,原告放弃占用土地期间的使用费,一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据统计,自县法院推行联动化解纠纷机制以来,承办法官在调解案件过程中,邀请政府部门、政法部门、当事人亲友、村组干部共同化解纠纷的案件占所有调解结案案件数的二成。集各方众力化解纠纷,不仅可以借助各方的专业知识、权威性、心理距离近等优势快速解决矛盾,更能借助各部门政策力量、经济救助,推动案件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提升基层纠纷化解实效。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