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检察院获综治工作“州优秀单位”称号

16.01.2017  20:06

  湘检网讯(通讯员 印静)近日,从湘西州委办公室传来喜讯,泸溪县检察院被评为2016年度综治工作“州优秀单位”,该院干警陈敏获得“州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泸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领导,实行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该院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结合院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第一、二、三责任人及职责。院党组坚持每月听取一次全院社会治安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经费投入等事关综治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不仅与院各科、室、局、队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量化指标,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而且制定和出台了领导责任追究的有关措施和办法,对综治工作责任不实、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保证了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的落实。

  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该院刑事检察局以“质量、效率、监督、规范、能力”为重点,积极致力于服务平安泸溪建设,全面履行公诉、侦监职能,努力为泸溪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6年公诉科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4件232人,侦查监督科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9件142人,办理的刑事案件均无错捕错诉案件。特别是办理以张某为首的19人涉嫌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等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防范和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依法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21人。且成功办理1起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挽救1名迷途的少年。

  拓宽渠道,用心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该院突出基层服务建设,促进检力下沉,延伸监督触角,切实有效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对沅江水域非法电鱼现象展开了细致调查,并向县畜牧水产局发出检察建议,在发出检察建议后,该局开展渔政执法20次,查处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7起,收缴电鱼工具10台(套),宣传教育违法捕捞人员22人次,有效保护了当地老百姓赖以生存的水域环境。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件,其他信访案件12件,息诉终结信访案件1件,救助刑事被害人6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万元。同时,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乡镇赶集日、巡回法庭等形式,与老百姓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解决心中疑惑,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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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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