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11.07.2017  19:45
  • 长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文哲(右一)
  •   湖南法院网讯 6月28日,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并为示范法院颁发了牌匾。长沙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从2013年开始,长沙县法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出以“三分式”审理模式为代表的系列改革措施,走出了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基层新路,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法官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至今,全国已有100多家法院前来交流,诉讼法学界权威专家对改革做法高度认同,最高法院司改办、湖南省高院、长沙市中院长期悉心指导。

      2016年4月,最高法院李少平副院长一行到该院调研司法改革工作,并在《人民法院报》撰文《深化“繁简分流”改革、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予以推介,对改革模式进行了“解剖麻雀式”的分析和肯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读本,将该院的改革做法做为重点经验向全国进行推广。《长安》、《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等对改革进行了大篇幅报道。 来源:长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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