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即将挂牌 三地侧重点各有不同

04.11.2014  09:40

    最高法发布案件管辖规定 三地知识产权法院侧重点各有不同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3日发布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明确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保证即将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正常运转。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闯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尽快设立并运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本月上旬挂牌成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成立。

  “在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的基础上,最高法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案件管辖范围、跨区域管辖的案件类型、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范围等重要问题。”王闯说。

  司法解释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二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三是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王闯表示,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的知识产权法院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北京以审理行政案件为主,兼顾民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则主要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以行政为辅。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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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