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动真格 敢啃硬骨头----湖南强化“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05.01.2017  20:33

2016年4月7日,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执法,现场查扣输液袋、针头、药瓶等医疗危险废物逾50吨。图为医疗废物扣押现场。汨罗市环保局供图

湖南省环监局在执法督察中发现垃圾处理场存在渗滤液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入外环境等违法行为。

图为案发现场。湖南省环监局供图

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临河总排污口附近的水呈现淡黑色,不断有黑色液体从水面下冒出。 王峰摄

时间:2017-01-03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7版

◆本报记者张东风 见习记者黄昌华 2016年,湖南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现执法无盲点、执法无禁区,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2016年,在湖南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的组织和部署下,全省广大环保、公安执法人员敢于动真格、敢啃硬骨头,密切联动,精心组织专项行动,形成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2016年,湖南省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1起,刑事拘留127人,批准逮捕46人,移送起诉113人。省公安机关受理环境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8起,行政拘留175人。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高位推动环保工作,环保、公安紧密联动

湖南省环保厅深入贯彻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坚持管行业的要管环保、管发展的要管环保、管生产的要管环保。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更好地构建了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

在对湘潭县上马垃圾处理场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湖南省公安机关对违法排污的责任人湘潭县城管局环卫处公职人员何某某、陈某某分别依法行政拘留,湘潭县政府及时开展了责任追究,先后对5名责任人实施了行政问责。

湖南省环保厅紧紧依托省级层面的公、检、法、环保4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和全省各级公安、环保工作联络机构,联合省公安厅对全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实行靠前指挥,组织协调。

如2016年3月的“3·09”非法处置转移危废案,湖南省环保厅及时与省公安厅联动,召开案情分析会,听取办案单位意见,协调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困难,成功摧毁了一条横亘于湘赣两省多地的非法买卖、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犯罪链条。

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谭和平表示,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建立了案件分析定性绿色通道和联席会议机制,可随时就个案进行法律定性和沟通,进一步推动了环保和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形成了工作合力。

谭和平表示,要清醒地看到湖南省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坚持守土有责,全面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坚持情报导侦,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坚持规范执法,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坚持协同推进,进一步提升打击整治效能。要积极探索创新技战法,敢于打破行业潜规则,有效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桎梏,对污染环境行为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突出重点行业,实行分类指导

有的放矢开展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执法

2016年6月23日,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7月28日,湖南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联合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全省“两法衔接”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视频培训会,对省、市、县3级相关治安民警和环境监察、监测、固废管理人员共计逾3000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同时,针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出现的环境污染行为多发等情况,联合部署开展了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湖南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姚斌强调:“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摸清全省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规范生产行为,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发展一批危险废物规范利用处置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涉危废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衔接配合,严格责任追究。把握工作重点,确保涉危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巩固长效机制。

湖南省根据省情,在环境保护部和公安部规定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等四大重点排查行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专项行动排查范围。

湖南省各市州根据当地实际产业结构,新增了特定行业:10个市州新增了医疗行业,9个市州增加了汽车修理行业,5个市州增加了电池制造行业,3个市州增加了机械制造行业,还有部分市州增加了家电回收拆解、炸药制造、矿产采选等多个行业的排查。

湖南全省各级环保、公安机关就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等多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将督促整改与严肃查处相结合,规范了相关行业,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据统计,在专项行动中,湖南全省共检查重点行业产废单位2088家,其中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18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5家,有色金属冶炼业184家,医药制造及医疗机构673家,电镀行业13家,机械维修行业384家,其他行业731家。共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64家。

突出重点区域,严密制定方案

网格化推动环洞庭湖水环境专项整治

根据省政府部署,湖南省从2016年3月开始,启动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省环保厅及时制定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方案,对洞庭湖区所有入湖口、入河口的工业排污情况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针对造纸、焦化、印染、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执法。

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使用暗管偷排生产废水,偷排的废水严重超标。2016年12月5日,益阳市环保局对这家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治,限期拆除暗管,并处罚款251万元,有关责任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表示:“2016年,湖南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无论从打击力度、立案数量还是社会影响力上,都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任重道远。

谢立表示,“两高”司法解释新增了追究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和环评机构及其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刑事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涉危险废物案件的处理规则,合理区分了重金属污染的定罪标准及具体范围,进一步细化了定罪量刑的标准。

2017年,湖南全省环保系统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公检法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批。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让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通报2016年度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 1:

宁乡县“3·09”特大跨省污染环境案

非法处置危废逾400吨

2016年3月,岳阳天顺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某、岳阳大洋溶剂化工厂法人代表葛某某,将逾400吨危险废物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彭某某、张某等人非法处置。彭某某、张某等人将危险废物运送至湖南省宁乡县、长沙县、沅江市、衡山县和江西省分宜县等地抛弃或焚烧,严重污染环境。

案件经长沙市宁乡县环保局查处后移送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扣危险废物逾200吨,摧毁了一条横亘于湘赣两省多地的非法买卖、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犯罪链条。案件由公安部督办。

据悉,邓某华、郭某平已分别被沅江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6个月。

案例 2:

汨罗市“4·07”涉嫌污染环境案

涉案医疗废物逾100吨

2015年5月~2016年4月7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某与霍某某合伙,在未办理任何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仇某某住房后院开设输液袋破碎加工作坊,非法处置医疗废物逾100吨,严重污染环境。

接到群众举报后,汨罗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动执法,现场查扣输液袋、针头、药瓶等医疗危险废物逾50吨。

这起案件由公安部督办,专案组辗转湖南、安徽、河北、湖北4省,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摧毁了一个特大跨省处置医疗废物犯罪团伙。

案例 3:

怀化市“8·10”污染环境案

现场查获腐蚀类危废397吨

怀化市麻阳县鸿利建材厂因环境污染被麻阳县关停后,2015年9月,建材厂陈某某、金某某、曾某某、贺某、许某某、蒋某等人将原材料和设备搬迁至怀化市溆浦县红阳工业园继续违法生产。

同时,将废机油渣和废柴油渣等材料共397吨逾1300桶,露天堆放在溆浦县红阳工业园厂区对面的露天空地上,致使周围的草木枯死并散发出刺激气味,严重污染环境。

溆浦县环保局日常巡查发现后,将案件移送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据悉,此案由公安部督办,已对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明危险废物来源于湘粤两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案例 4:

湘西州“6·21”麻栗场土法炼汞污染环境案

评估环境损害总额逾230万元

王某某和李某某、石某某、郑某某4人,2015年11月~2016年6月在花垣县麻栗场镇麻栗场村建设作坊非法炼汞。

湘西自治州花垣县环保局查处后移送花垣县公安局, 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已全部移送起诉。

经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评估,这起案件环境损害总金额高达230.4万元。其中,犯罪嫌疑人之一怀化市新中化工厂负责人吴某和已先期赔偿经济损失157万。

案例 5:

武汉创盛环保科技公司涉嫌污染环境案

查获废油墨渣363吨

武汉创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节省处置费用,在2015年9月~2016年2月期间,转运363吨废油墨渣危险废物到湖南省宜章县、临武县等地倾倒填埋,严重污染环境。

案件经郴州市宜章县环保局查处后移送县公安局,抓获包括武汉创盛环保科技公司法人代表黄某在内的全部5名犯罪嫌疑人,摧毁了一个跨省非法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犯罪团伙。

案例 6:

怀化市“9·13”大气污染案

含汞废气超标1920倍

王某某、田某某、 滕某某等5人在怀化市花桥镇杰达瓷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秘密建设一土法炼汞作坊,共非法加工朱砂逾200吨。

作坊含汞废气直接排放,经检测超标1920倍,且含汞废渣随意倾倒,严重污染环境。9月13日,中方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起案件由公安部督办,也是湖南省公安机关2016年侦办的唯一一起大气环境污染案件。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名,1人刑拘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 7:

湘潭市垃圾处理场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两名公职人员被拘留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环监局对湘潭县上马垃圾处理场进行执法督察,发现垃圾处理场存在渗滤液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入外环境的违法排污行为。

4月29日,湖南省环保厅依法对涉案单位处以责令拆除暗管、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省公安厅。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的交办,湘潭县公安局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责任人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环卫处工作人员何某某、陈某某分别依法给予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湘潭县政府及时开展责任追究,先后对5名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案例 8:

衡阳市鑫旺公司涉嫌污染环境案

涉案犯罪嫌疑人45名

衡南县鑫旺废旧金属有限公司胡某某、林某某等,在明知私自焚烧加工废旧电路板是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自2016年9月~10月14日,选择农村偏僻位置,新建焚烧炉,共非法焚烧废弃电路板1186吨,严重污染环境。

衡南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联动执法,现场查扣废弃电路板78吨。

案件由公安部督办,经查,涉案犯罪嫌疑人共45名,涉及湖南、浙江、广东、四川等地,已对2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 9:

益阳市湖南林源纸业公司涉嫌暗管偷排案

共处罚款251万元

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使用暗管偷排生产废水,废水中悬浮物、COD、总磷等污染物浓度分别超标6.73倍、5.52倍、1.66倍。

2016年12月5日,益阳市环保局对这家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治,限期拆除暗管,并处罚款共计251万元。

12月9日,益阳市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有关责任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原文链接:http://news.cenews.com.cn/html/2017-01/03/content_543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