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头版:法治文化璀璨之花盛开三湘大地

10.12.2015  19:08

  “着力构建条块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权责明晰、整体推进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格局,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借助深厚的湖湘文化底蕴,注重法治文化的融入和渗透,湖南省相继建设了一批覆盖城乡基层的公共法治文化活动阵地和服务设施,建立了一支专群结合的法治文化工作者队伍,创作了一批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作品,形成了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的可喜格局。”近日,湖南省司法厅厅长、湖南省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谈敬纯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近年来,湖南紧紧围绕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治文化的教育、引导、熏陶和启迪,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人民的法治理念,培养了法治精神,树立了法治信仰,形成了法治习惯。如今,璀璨的法治文化之花盛开三湘大地。

  

  高起点谋划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培植法治信仰、建设法治文化,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任重而道远。”2015年初,湖南省委书记、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徐守盛在《人民日报》撰文提出,要把全民普法和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有效措施,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湖南省司法厅厅长谈敬纯介绍,2014年5月,徐守盛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就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制度、创办省级主流电视法治栏目、增加普法经费等问题作出决定,解决了长期制约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展的一系列问题,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全省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随后,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法治湖南建设工作要点》、省司法厅《全省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都一直把法治文化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湖南省司法厅格外注重发挥本系统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出台了《2013-2017年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规划》,从精神文化、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廉政文化入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文化品位。其中,为打造精神高地,提升法治信仰,湖南省司法厅精心提炼并大力倡导“忠诚、为民、崇法、担当”的湖南司法行政精神,推出“弘法者奉法、图强者自强”的司法厅厅训,加大公正文明执法执业先进典型宣传力度。

  

   高标准推进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法治文化建设需要一定的阵地,才能营造更为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湖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刚魁介绍,为夯实物态基础,营造文化氛围,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标识系统标准化建设,统一LOGO标识,对墙、柱、廊、室依据区域功能分别布置。设置机关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雕塑、碑铭、牌匾、宣传栏等,用艺术形式展示法治精神。

  省政府则出台了加强城市户外法治宣传公益设施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通过探索“研发、创作、推广、扶持”模式,确立了26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引导、扶持法治文化建设创新项目,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在全省建成了富有地域特色、物质与精神互动、数量与质量并重的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大型法治宣传标牌等法治文化阵地358个,法治主题街道、展馆108个、法治教育基地176个。其中,株洲市的神农法治公园建设纳入了市政府“民生100工程”;长沙市打造了16个高标准的法治主题公园,在建设中力求一园一特色,在社区公园改造中添加和注入法治元素;湘潭市的九华法治文化公园设立了立法教育亭、宣传长廊、诚信守法桥、宣传教育广场、法治教育大舞台等主题平台,将“诚信、友善、勤奋、仁义”等中华传统美德寓于其中;绥宁县、桂阳县在县域国道沿线建造了“百里法治长廊”。

  各地还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推出了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的新载体新形式。其中,邵阳市按照“一村一校”的部署,在全市农村和社区建立了近4000所“市民法治学校”,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普法课堂,就在身边”;株洲、岳阳市开通了“法治短信服务平台”,编印了“法律常识口袋书”,推广了“农家法治书香角”。

  “湖南始终注重将法治文化与湖湘精神相融合,鼓励各类文化团体、组织和个人广泛开发法治文化产品,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食粮。”刘刚魁介绍,目前全省创作法治文学作品1319篇,戏曲作品、微电影352部,动漫、书画美术作品5000多件,印制普法读物800多种。各地积极发扬当地文化传统,推出了一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初步形成了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

  

  全方位创新着力强化法治惠民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各地各部门注重把法治文化建设有机融入到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之中,与机关文化、社区文化、行业文化、廉政文化等共同发展,真正让广大群众受法治熏陶,得到法治实惠。”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介绍,为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融合,倡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湖南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公正司法为主题,积极开展法院、检察机关文化活动,增强了广大法官、检察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各级公安机关倡导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面推行阳光警务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自觉把法治文化建设与本系统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为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机融合,强化农民学法用法,湖南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委针对农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和法治文化需要,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送法治文化下乡,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纠纷。

  为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律知识,湖南省司法厅与省教育厅开展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试点,协调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法治教育》读本作为学生法治课教材,联合省话剧团编排法治话剧《为了明天》,在全省巡回演出40多场。在全省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法治阳光伴随我成长”征文大赛,委托《小天使报》组织评选和刊登。

  同时,湖南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每年坚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通过10年的不懈努力,这项活动已经成为湖南省弘扬法治精神、记录法治建设进程的一个“拳头品牌”,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

  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湖南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十分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依托省法制新闻协会各会员单位的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形成了以报刊、电台、电视、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为平台的“全媒体大普法”宣传体系。目前,全省已在电视、电台、报刊开设法治专栏(节目)240个(档),建立普法专用网站3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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