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法庭:法官村官联动化解涉农纠纷

31.08.2017  23:01
  •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调解现场
  • 法官指导村民逐个签订分配协议
  • 继承权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   湖南法院网讯 8月28日,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法官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当地村干部成功化解两起涉农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982年,陶某因结婚将户口迁入安化县江南镇金田村第三村民小组。1983年,陶某分得龙形山一块责任地并于2001年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6年,因政府修建公路,龙形山地块被征收,征收补偿款3万多元发放至金田村委。第三村民小组其他成员认为龙行山地块属于第三村民组集体所有,不同意将该笔征收补偿款发放给原告,由于争议较大,该笔款项只能暂存于金田村委,原告遂将金田村第三村民小组告上法庭。由于该案属涉群体性纠纷,如不及时化解,有可能激发更大的矛盾。

      考虑到村干部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熟悉民情,农村工作经验丰富,江南法庭法官与村支书商定,采用法官村官联动调解机制,多元化解纠纷。当天上午,江南法庭法官驱车前往金田村村委,村委召集第三村民小组全体成员,在村调委的协助下,经过长达5个小时联动调解,终于将征收补偿款的分配达成协议,原告撤回了起诉。

      下午,正值双方签完协议之际,该村王姓村民就一起继承权纠纷请求村调委予以调处。村支书邀请法官又马不停蹄地加入该起纠纷调处中,最终,在以村调委为主、法官配合、双方亲友协助的联动调解下,向当事人讲法说理,促其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江南法庭辖区面积较大,纠纷繁多且复杂,办案过程中,法官利用与村官的优势互补、法律与村规民约相结合,借助民间智慧破解难题,多元化解涉农纠纷,切实做到定纷止争,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来源:安化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