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85件创新高

25.11.2016  11:37


长沙县人民法院举行庄严的法官宣誓仪式。 资料图片

陶湘浪法官在书写判决。

李松艳法官在处理案卷。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1月25日讯(记者 熊毅)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10月31日晚上7点,当街边的路灯在这座城市渐次亮起,为一个个匆忙的脚步照亮回家的路,长沙县人民法院三楼东头的民二庭办公室依旧灯火通明。年届57岁的老法官陶湘浪取下眼镜,揉了揉疲倦的双眼,稍作休息,又埋首堆积如山的案卷中,办起案子来。

  虽然临近退休,这名已经在法院工作近34年的老法官干事的劲头却是越来越足。2016年,陶湘浪法官结案数达到485件,远远超过他2015年作为全院办案“状元”的296件,结案数再次居全院第一。

   案多法官少 人均办案数量剧增

  陶湘浪法官的工作状态,代表的是长沙县人民法院所有一线法官的工作状态。

  2016年,长沙县人民法院审判业绩创历史新高:收案11555件,结案10537件,年结案数首次突破万件;结案率达到91.19%,发改率降至1.61%,均位列全市法院第一;全院所有庭室结案率均达90%以上,调撤率稳居55%以上,案件息诉率提升至90%;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185件,比四年前人均增加100余件……

  一个个火热的数字背后,是每一位法官夜以继日的付出。

  民一庭法官李松艳的办公室在法院二楼西头。每次陶湘浪法官的办公室灯光未灭时,她的办公室也总是灯火通明,“遥相辉映”。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她2016年办案483件,仅次于陶湘浪法官,排全院第二。

  11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李松艳法官的办公室进行采访。短短半个多小时里,她就接待了三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和律师,接了四五通电话。李法官告诉记者,6月份到10月份才是办案的高峰期,那段时间还会更忙一些。

  李松艳法官所在的民一庭负责物权、租赁、房屋买卖、侵权等案件。2015年5月,长沙县人民法院正式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数量猛涨。2015年,李松艳法官的办案数还只有178件,今年翻了一番还不止。

  “大到几千万元的建筑工程纠纷,小到800元的物业费纠纷,我都办。”李松艳法官说,为了节省案件开庭的时间,她和法官助理会在开庭前把法律文书、庭前会议等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到了开庭的时候只对存在争议的焦点进行审理。一般以前要开两到三个小时的庭,现在在法官助理的协助下,适用简易程序,只需要半个小时左右即可。而且每一个案件都会在开庭的当天得到宣判。

  高效率的背后,是默默的付出。由于物业纠纷案件需要将副本送到业主手中,而业主又往往只有晚上在家,李松艳法官和她的助理们不得不晚上出去送达副本,再加上开庭的准备工作,她经常是晚上十点甚至十一点才从办公室离开。如果碰到丈夫出差,家中十岁的小孩就跟着她一起在办公室做完作业再回家。

  在长沙县人民法院,陶湘浪法官和李松艳法官都只是一线法官的工作缩影。正是有了这样一批优秀法官的努力工作,法院才克服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永远在路上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长沙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和派出法庭也是“蛮拼的”。

  长沙经开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了数百家企业入驻,随着经济总量越来越大,经济纠纷案件数量与日俱增。作为管辖经开区园区内企业合同类案件审理的经开庭,肩负着解决园区内各类经济纠纷的使命,承载了全国各地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许。因此,从庭长到一线法官,他们的工作状态都像是在跑百米竞赛,竭尽全力,风驰电掣。

  4日到10日,出差贵州贵阳,事项为保全、送达;14日到19日,出差浙江杭州,事项为保全、送达;23日到31日,出差新疆乌鲁木齐,事项为保全、送达……

  这是今年7月,长沙县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某位干警的出差记录。一年下来,这位干警全年出差近100天,出差城市40余个。为经开区内企业合同类案件的顺利审结、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作出了巨大贡献。

  合同类案件的保全,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所以,每每接到工作任务,经开庭的法官和干警们都要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去跑到目的地执行程序。吃不上饭、连续在工地蹲点、无法正常休周末、甚至被当地恶势力威胁……这些,他们都遇到过,但他们从来没有因此退缩过。而是用一次次的加班加点、一次次的废寝忘食,很好地诠释了“既然我们选择了法官,就得与高贵无缘;既然你当上了法官,就得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真正内涵。

  四年来,长沙县人民法院共审结经开区各类涉企纠纷案件3049件。开展各种专项审判活动,对经开区工程机械企业货款回收案件快审快结快执,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规范了工程机械等行业的市场环境。

  与此同时,各农村法庭充分发挥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作用,当好镇街党委政府的“法律智囊”,服务基层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加强矛盾排查、及时调处涉农纠纷、化解经济发展难题,四年来审结各类案件8451件,为辖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