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全市石油库、汽车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8.07.2015  21:23
 


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商务局及中石化、中石油驻永州等有关石油经营企业:



现将《关于印发〈全市石油库、汽车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安办【2015】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局领导批示和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全力抓好石油库、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和企业是安全责任主体的原则,重点检查石油库、加油站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安全消防设施的建设和配备,应急预案的制定,监控设备的安装,油品的质量和来源,加油机的计量标准,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各县区商务局和石化、石油管理部门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及时整改;对隐患严重的,要立即停止其营业;对无证经营、证照不全的加油站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对逾期未进行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二、严格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各石油库、加油站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在醒目的墙上悬挂);要切实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尤其是要严禁直接对塑料桶加注汽油,严禁在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加油,严禁进入站内人员使用手机,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加油站内等;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加强日常巡查,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认真搞好有关工作总结



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商务局和石化、石油管理部门要将开展的石油库、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与有关表格在报安委办的同时,于2015年8月10日前报市商务和粮食局。



联 系 人: 苏金萍、王敏



联系电话:836852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   件:关于印发《全市石油库、汽车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安办【2015】40号).rar



 



 



 






                  永州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5年7月27日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