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社会监督举报管理制度

02.08.2019  18:01

  7月31日,记者从湖南省河长办获悉,《湖南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社会监督举报管理制度(试行)》已印发,《制度》明确了11项举报内容和3种举报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河湖违法行为。

  举报内容有11项,主要为影响河湖面貌、损害河湖水生态环境的问题,如: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电鱼毒鱼炸鱼、破坏航道等。河湖水体黑臭,河湖水面有大面积漂浮物;水库、水电站等拦河建筑物存在垃圾围坝现象;船舶向水体排放垃圾、残油、废油、碱液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侵占河湖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另外,河(湖)长公示牌设置不规范、破损、更新不及时,公示电话无人接听也被纳入举报内容。

  举报方式包括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信访举报三种。省级电话统一为“96322”(主要受理省级河湖问题举报),市、县在河长公示牌公示相应电话。省河长办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主要受理省级河湖问题举报)。各级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来信来访举报。

  潇湘晨报记者陈丽安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