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

23.11.2015  16:32

   湖南法院网讯   (欧山主)     为进一步实现“阳光司法”,实现阳光下看得见的司法公正,使司法公开真正成为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沅陵法院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力推行审判公开制度。 一是加大陪审员参审制度。2015年,沅陵法院新增23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总数达到60人,真正加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力度;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并积极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三是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和网络图文庭审直播。近年来,该院裁判文书网公开上网率为100%,网络图文庭审直播将庭审活动直接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积极做好司法宣传工作。 司法宣传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理解司法的重要渠道。一是利用网络多媒体宣传法院。该院制作了专题宣传片、实时案件访谈、送法下乡等小视频在官方微博、县电视台播出,受到省、市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开展多次送法下乡、法制宣传、巡回审判、法律进机关、进学校、领导接访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敞开大门让公众走进法院,对法院工作和立案流程有了感性认识,零距离感受到法院的庄严和司法的公开公正,提升了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增强了法院工作的公开与透明,给法院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来源:沅陵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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