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扎实推进“四大行动”筑牢交通安全网

01.08.2016  20:37

一是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源头。 沅陵县交警大队会同县相关部门对山区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全、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示警设施缺乏路段,易积水、排水不畅、易发生泥石流等路段进行排查,分类建立管理台帐;车管所、客运办、处罚中心对辖区五类重点车辆年检、逾期未报废及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企业及责任人上门送达书面通知书,督促接受处理。车管所、客运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员、专业押运员的从业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有涉毒、涉酒交通违法记录的,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对一个周期记满12分应当降级不适宜继续从事营运的驾驶员,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清退。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责成企业解除聘用。

是强力开展交通违法重点整治。 组织路面民警加强对旅游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把出站、上路、出城、过境“四关”,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以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管危化品运输,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集中的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全警动员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针对酒驾醉驾发生的重点时间、道路等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各中队交叉执法等方式,精确查处酒驾醉驾统一行为;集中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领导带队深入分管的辖区中队进行整治,严查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

三是加强五类重点车辆动态管理。 加强车辆营运期间的动态管理。组织客运办、车管所民警深入客运站场,严格检查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情况,通过网上监控平台不定期抽查车辆营运状态,检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联网、在线情况,通过GPS监管系统突击检查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禁行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重点车辆的巡查管控。交警大队全警出动开展路面巡查,在进城口、高速口、重点景区道路设立执勤点,建立健全检查登记工作台帐,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切实提高“见警率”、“纠违率”,重点查处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全面铺开交通安全文明教育。 由车管所、客运办、处罚中心牵头,开展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对本辖区作出处罚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公开曝光,推动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在沅陵警务,大队微博、微信平台公布一批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超载、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扩大专项整治的震慑作用;组织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宣教活动,以“出行有道,行车有德,停车有序”为主要内容,持续开展“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知安全风险、会紧急避险”等主题宣传活动。对客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讲视频课件和书籍集中观看;开展农村行车安全大宣讲。农村中队及交管站在赶集赶场、民俗活动、婚丧嫁娶、走亲访友等时段,利用大喇叭广播进行交通宣传,劝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沅陵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