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市民喝水无后顾之忧 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赴怀化检查
本网8月13日怀化讯 8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小平率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第四组赴怀化鹤城区和中方县开展执法检查。
在怀化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视察了中方县和鹤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饮用水源保护区、舞水河流综合整治,以及相关企业,并听取了中方县和鹤城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暗访组在怀化城东三眼桥附近检查时,发现一家废旧塑料颗粒加工作坊正在生产,向太平溪排放废水。“经检查,这个作坊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等行政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加工作坊。”
省环境应急中心主任兰洋等检查组工作人员现场提取水样交怀化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化验。兰洋介绍,排放废水中悬浮物超标3.37倍、化学需氧量(COD)超标2.58倍。“我们向怀化市环保局反馈了信息,并要求市环保部门对该违法加工作坊依法查处,决不能姑息。”对此,兰洋认为,对于这些污染大的企业,应该从源头开始控制,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设立污染企业领导审批问责制度。
经过几天的实地视察,执法检查组总体认为:怀化市这几年发展快、变化大,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很大努力。编制了规划,明确了主体责任,加大了投入力度,开展了专项治理,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存在的问题值得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在13日上午召开的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小平指出,怀化市要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规划,切实明确具体责任,抓好重点问题整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建设,做好生态文章。特别是重点问题整改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突出对工业污染的防治问题,二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是推进农村和农业污染治理问题,四是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整治和保护,尽快启动备用水源建设,保障怀化市民喝水没有后顾之忧。(责任编辑:刘舒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