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保养老金再提标百姓齐夸惠民政策好

29.09.2016  15:34

  “同志,你好,麻烦你帮我查询一下这个月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怎么比以往多了40元?”一位老人家在江华县人社局社保大厅向城乡居保中心工作人员咨询道。“您好,老爷爷,是这样的,我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75月提高到80元了,8月份,我县已开始按新标准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并补发了1-7月的提标待遇,所以您的社保卡内本月养老金比往月多了40元。”工作人员细心地解释到。“养老金又涨了,政府现在的惠民政策不仅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好,我们的日子更有盼头了,我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们村那些老伙伴们。”老人家乐呵呵地说着。 

  近日,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增加到80元,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江华县人社局迅速反应,上下联动,在8月初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追加了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县财政补助预算,在8月底完成了调标工作,将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手中。城乡居保养老金提高标准,体现了党委和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城乡老年参保居民的亲切关怀。 

  江华县此前一次调增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在2015年2月,为落实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加上湖南省2014年自行调增的5元,前一次江华县最低标准即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据统计,这次调待惠及全县63000余名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共补发提标待遇218.07万元。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陈曾玉    曲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