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多项举措宣传城乡居保政策

24.08.2016  17:32

  为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更接“地气”,不影响参保对象权益享受和及时引导参保对象积极缴纳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江华县城乡居保中心在部署和宣传城乡居保政策时,着力做到“六告知”。 

  告知缴费时限。城乡居保保费按年度缴纳,2016年缴费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对于到龄欠缴的人员,县城乡居保中心每年都会导出到龄欠缴人员明细表,督促到龄人员及时补齐保费,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 

  告知自愿选档。缴费标准设为100元至3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并可以享受对应的缴费政府补贴(多缴多补,最低补贴30元,最高补贴160元)。 

  告知缴费方式。我县2016年度城乡居保缴费方式全面实施银行代收缴费,即由参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本)自行到我县城乡居保合作银行——湖南省内任何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合作银行)网点或通过以上银行的ATM终端、手机、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 

        告知免缴群体。对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节育并发症人员(三级及以上)、五保户家庭,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0元代缴保费;聋哑残疾人(二级及以上)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代缴保费,并享受相应缴费补贴。 

  告知生存认证。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每年都会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协助工作开展,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对死亡的城乡居保参保人员,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告知联系电话。各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如江华县城乡居保管理中心的电话为2319768。方便参保人员对城乡居保政策咨询和问题解决。 

  仅今年1至6月,江华县就成功通过银行代收缴纳城乡居保保费近8万人850余万元,实现了良好开局;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近6.3万人2880余万元。 

  (江华县人社局  岑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