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环保局规范“环保执法”行为

16.12.2015  15:09

新环保法修改后,汝城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环保执法工作,抽调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环境管理股、办公室的人员组成3个专班,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从推进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切实规范“环保执法”。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权力阳光运行要求,将环保部门的基本情况、职责分工、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在行政审批中严格执行部门规章制度,对常用的行政许可事项,制订办理操作指南。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绝不超过时限进行办结;未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按照简明高效的原则,参照同类事项办理规定确定承诺办结时限,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工作组深入19个乡镇和工业园区开展环境排查、宣传环保政策,围绕环保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污染治理、排污核定和环境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规范经营。对符合环保政策法规的新上项目,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开辟“绿色通道”,不断建立健全“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跟踪”的项目全程服务工作机制。

四是规范环保执法。在环保执法中,从现场调查取证、法律条款的引用、文书的制作等环节入手,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完善环境执法机制,坚持文明执法、科学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认真行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努力避免环境行政处罚的自由随意性,确保环境行政处罚的合法合规性。

1至12月,已审批建设项目56个,检查企业176家,查处超标违法排污企业9家,下达《环境违法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有效的推进了“生态汝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