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完善新农合制度惠民利民效果日益凸显

02.12.2015  14:51

11月30日从汝城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为推进“四型”机关创建,服务农民群众,今年来该县积极完善新农合制度,规范运行程序,提高保障水平,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一稳定、两优化、三提高、四到位”的显著成效。

一稳定”:即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较高水平。2015年全县参合农民人数为34.9万人,参合率达到98.8%,比2007年启动时增加4.1万人,新农合经过8年多的运行已经基本覆盖全县农民,新农合制度已得到全县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参与。2016年度筹资工作已全面铺开,顺利推进,目前已有20.6万人参合。

两优化”:一是优化了意外伤害补助模式。今年该县实行意外伤害委托保险公司经办的合作模式,降低了工作成本,节约了新农合资金。委托经办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承办保险公司,招标活动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到目前,全县共有意外伤害患者2629人享受补助,补助资金770.37万元。在意外伤害补助认定中,共拒付不合理申请447人次,减少新农合资金不合理支出130.98万元。二是优化了单病种补助模式。该县在借鉴其他县市经验,结合本县实际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与定点医院反复协商,确定了单病种补助项目23个,明确了单病种住院费用上限、新农合补助金额、患者自付上限。通过单病种限额管理模式,减少参合患者单病种治疗医疗费用,真正减轻了患者负担。

三提高”:一是保障能力逐年提高。2015年,全县筹资水平为人均470元,农民个人筹资90元,各级财政补助从去年的320元增加到380元,基金总量达到1.64亿元,与去年同比增加3087.42万元,是2007年启动时的10.6倍,为参合群众的就医补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农民受益程度逐步提高。该办经过科学合理的测算将2015年新农合实施方案补偿政策调整到较高水平。省、市、县、乡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60%、65%、80%、90%。新农合补助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门诊补助限额从以户为单位按每人30元封顶提高到按每人60元封顶。门诊报销比例乡级达到了70%、村级达到了75%。加大了重大疾病救治力度,确定了24个救治病种,补助比例最低70%,最高达到了100%。特别是实行县乡村三级医疗费用人次均限额措施,有效地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了参合群众就医负担。目前,全县统筹基金补助26.69万人次,受益面为76.26%;统筹基金补助支出1.27亿元,统筹基金使用率为77.45%,其中住院补助支出1.08亿元,普通门诊、特殊门诊及其他补助支出1966万元。新农合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为78.2%,超过“民生100工程”考核指标3.2个百分点。今年开展了“亮眼看汝城,爱尔光明行”贫困白内障、胬肉患者免费复明项目,共有508人次享受免费治疗,新农合总补助85.88万元。三是大病保障力度逐步提高。目前,全县有2056人享受大病救治政策,共补助1614.35万元,实际补助率达到71%;共有630人享受大病医疗保险,补助279.6万元。

四到位”:一是政策宣传到位。组织各乡镇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广播、宣传栏、手机报等载体开展宣传,做到新农合政策进村、入户、到人;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新农合咨询台和政策宣传栏,让群众对新农合的补偿标准和补偿程序一目了然。投入2万元制作了新农合广播宣传专题,通过“村村响”广播,常年播放,真正实现了宣传全覆盖。二是基金管理到位。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强化新农合基金管理,规范新农合基金使用,做到新农合基金专款专用、钱账分离、封闭运行。三是业务监管到位。按照省市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住院人次上限等宏观调控指标。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制度,严格业务审核程序,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或审核员初审、县级复审、大额费用分管领导复核的审核报销程序,确保了审核报账公平、公正。实行医疗机构出入院日申报核查制度,结合一些不定期抽查、走访群众、个别机构重点监管等方式,严防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操作和医患串通骗取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不断完善补偿公示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属实的,视情况按200元至3000元进行奖励,把新农合工作置于群众和社会的阳光监督之下。今年,追回违规使用资金12.13万元,处理违规使用新农合资金的定点医疗机构18家(含村卫生室),处罚4.2万元。四是服务工作到位。县乡两级均设立了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患者报账实行定点医院即时结报或乡镇审核员一次性办结。患者参合信息修改实行网络传送审核资料即时办理。完善了限时办结、结算兑付、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工作作风、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参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