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实现“三级跳”

31.10.2016  22:06

      2011年,汉寿县城乡居保启动,当时该县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时隔3年之后的2014年年初,该县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60元,增加的5元是由省级和县级财政按比例负担,这是该县城乡居保养老金实现的一级跳;2014年7月1日,又传来了好消息,该县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75元,增加的15元由中央财政负担,这是该县城乡居保养老金实现的二级跳;2016年1月1日,该县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调整到了每人每月80元,增加的5元由省级和县级财政按比例负担,这是我县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实现的三级跳。汉寿县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能够实现“三级跳”,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城乡老年参保居民的亲切关怀。据悉,国庆节前夕,该县养老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