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验收组顺利完成永州市湘江干流养殖污染防治验收工作

21.08.2015  23:08

8月17日—18日,由方向阳副局长、揭永池处长、环保厅污防处张虹副处长组成的验收组对永州市及其所辖的祁阳县、冷水滩区、零陵区、经开区湘江干流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严格按照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湘江干流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验收的通知》要求,认真查阅了各考核单位退养工作档案、退养补偿资金管理及发放凭证,现场核查了畜禽栏舍拆除情况,调研了异地搬迁养殖户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了永州市、祁阳县、冷水塘区、零陵区人民政府及经开区管委关于湘江干流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经验收组核查确认,永州市在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共退养畜禽规模养殖场197户,拆除畜禽栏舍总面积16.39万平方米,发放补偿资金4227.62万元。验收组认为,祁阳县、冷水塘区、零陵区、经开区四个责任单位退养工作档案完整、退养补偿资金管理严格、栏舍拆除质量高,符合湘江干流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