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者接受监督----永州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纪实

12.05.2017  02:10
   

            ----永州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纪实

  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任性。检察权也不例外。只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才能防止权力失范,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如何更加自觉地接受外部监督,给检察机关无限探索的空间。永州市检察机关在主动上显诚意、在形式上大对接、在落实上求效果,对“监督者更加要接受监督”作出了最好的诠释。

   亮出最敏感的环节

  如何在接受外部监督中改进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制定了《永州市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见》,从制度上为接受外部监督提供了保障。

  态度决定行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大特色。“”出什么样的工作才能体现出监督的实效呢?

  “为使监督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同时体现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勇气,我们将人民监督员最关注的案件亮出来接受监督。”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说。

  市检察院向人民监督员专题介绍了案件的办理程序等基本情况,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公开审理进行旁听监督。

  为了让人民监督员更近更深接触检察院工作,市检察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

   达到最直观的感受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专业性很强,很多参与监督的代表、委员都是外行,外行监督内行,能行使好监督权利吗?之初,一些代表、委员心存担忧,要求先“充电”。

  市检察院主动向代表、委员介绍检察工作职能、办案流程等方面的知识,还向代表、委员赠送了《检察官法》、《检察院组织法》等系列学习资料。通过“充电”,让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有了更直观的感受。

  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如何?一直是代表、委员最关注的问题。市检察院对这个问题没有回避,主动邀请代表、委员现场监督,以最直观的方式揭开检察工作的神秘面纱。

  今年初,全市检察机关同步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156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代表、网友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办案情况,并对检察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在回应发言中表示,“这样的监督有辣味,更有营养,我们照单全收、消化吸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为充分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永州市检察院每月通过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向代表、委员报告情况,让他们了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等9大类的内容。代表、委员可以全方位、立体式地了解检察业务工作,从更深、更广、更宽的层面来监督检察工作。

   改出最有力的效果

  今年4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在与部分代表、委员座谈时表示,“希望代表、委员监督工作做得更细、更严,促进我们的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等工作。

  借风使船。对于代表、委员视察时发现的问题,市检察院没有为推脱问题找借口,而是积极为解决问题想办法。一个个问题的解决,无不显示出检察机关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诚意和决心。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相对“神秘”。代表、委员对这个问题也有同感,向市检察院提出了加强检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推进检务公开,就是以诉讼公开促进诉讼民主与诉讼监督制约,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我们在实践中已经有了一些做法,接下来就要总结经验,探索推动建立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地参与检察工作的制度机制,努力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如是说。

  全市检察机关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拓宽检务公开范围。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

  市检察院打造集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平台,完善检务公开平台。

  代表、委员监督检察工作,让监督者接受监督。作为被监督的检察机关,以最真挚的诚意、最直接的方式、最扎实的效果,对如何让监督者接受监督这一命题作出了最好的回答。监督没有止境,监督永远在路上,伴随着外部监督的强化,市检察院正在法律监督的道路上行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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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柏振乐(实习)       审核: 江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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