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执法办案的“生命线”----看永州市检察机关执法状况执法质量如何挺进全省第一

11.04.2017  22:26

  湘检网讯(通讯员 于文辉 刘晶晶)“在座的每个部门负责人,都是执法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执法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日前,永州市检察院主管案件质量工作的副检察长罗厚清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改进案件质量进行座谈。

  2016年,永州市检察机关执法状况和案件质量双双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

  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秋菊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守执法办案‘生命线’,执法状况和案件质量双双第一,是考出来的、是干出来的。

  全程监控,不留任何角落

  “永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2011年在全省排位第13位,当时我们的压力非常大,如何改变这低位徘徊的被动局面,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多年从事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永州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何爱华说:“我们着重抓监控,全程把关,形成了一整套监控流程。

  每个工作日,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监控员魏大德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工作电脑,对各业务部门的案件进行“秘探”,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像魏大德这样的案件质量监控员,市检察院共有22名,每个业务部门都配备了2至3名案件质量监控员。

  罗厚清说:“我们在案件质量监控过程中,还编织了一张无形的监控网,建立了‘市检察院业务部门+市检察院案管办+基层院’的案件质量监控网络。”

  “我们的案件质量监控员,就是案件质量的‘守护神’!”何爱华这样评价他们,“监控员既分工又合作,市检察院业务部门监控员对本部门的案件全程负责,基层院对基层院案件全程监督,市检察院案管办负责组织市检察院业务部门与基层院之间交叉检查,互相监督,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全部监督到位。

  动态监管,及时跟踪问效

  “检察官承办案件是一个动态工程,如何进行动态监督是我们一直探索的工作。”罗厚清说,“我们发挥案管部门‘猎鹰’作用,时刻紧盯,发现问题及时出击。

  去年,该院建立了“业务部门检查+案管部门检查”的“双查”式动态监管体系,案件承办检察官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先经业务部门负责人检查后,再送案管部门检查。通过这样双重检查,“次品”自然被淘汰出局。

  “去年,我们案管部门通过检查发现,侦查机关对一起刑事案件多头立案,多头移送审查起诉,我们及时督促纠正。”何爱华说,“后来,侦查机关及时纠正错误,省检察院对我们这种做法高度评价,在全省检察机关专门进行了推介。

  考评监督,实行末位淘汰

  “我们真正发挥了案件集中管理的考核‘牛鼻子’,与业务部门和基层院的考核挂起钩来,让他们知道利害关系。”罗厚清这样评价。

  该院建立严格的案件质量奖惩办法,考评结果与部门、基层院及相关干警的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直接相关联。

  年初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上,该院都有一个让所有市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和基层院及其干警“红脸出汗”的程序----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通报,对上年度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进行“点名”。

  “这个‘点名’确实让个别地方和干警出了‘名’,如某地某人办的某件案件存在哪些问题,全市检察干警都知道,有时真的坐不住啊。”一名曾被“点名”的干警至今心有余悸。

  除了被“点名”外,该院还有一个更有力的“杀手锏”,那就是末位淘汰制,对每年度案件质量排名全市检察机关倒数一、二名的基层院直接取消评先资格。

  “去年,我们就因这个原因取消了一个其他方面还可以的基层院评先资格,毫不留情,也给其他基层院敲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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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谭华钰(实习)       审核: 孙意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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