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30.03.2015  12:53

永州市环保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112号)文件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对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最近,市环保局分三组对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开展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要求相关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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