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妇联连续三年荣获市绩效评估“优秀单位”

28.03.2019  09:10

春花烂漫,巾帼绚丽。3月27日上午,在永州市2019年全市党务工作会议上传来佳音,市妇联再次获得市绩效评估“优秀单位”,这也是我会自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回顾2018,市妇联团结奋进,努力拼博,有付出有收获,有汗水有成绩。这一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国妇女十二大、省妇联十二届八次执委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眼于妇女儿童发展实际需求,聚焦改革重点、协调各方资源、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坚持宣传示范引领有作为。市妇联全年举办专题宣讲及“巾帼初心耀三湘”活动1000余场。首次举办了”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颁奖典礼,现场颁发84名各类先进妇女典型。全年培树表彰先进典型800余个、培树各级“最美家庭”192户、“五好家庭”70户,其中全国三八红旗手1名,全国巾帼建功集体1个,全国巾帼文明岗6个,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个。

二是实施巾帼脱贫行动有力量。举办永州市2018年春风行动暨“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大型系列专场招聘会2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5万余个,1.5万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帮助6000余名妇女成功就业。承办全省巾帼脱贫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暨扶贫骨干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州的200余名代表齐聚永州,探讨巾帼脱贫乡村振兴新路径。为771名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644万元。完成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民生项目任务,实际检查93227人,完成率达103.59%,并向全国、省妇联争取“两癌”救助金510.4万元,帮扶贫困患病母亲493人;发动3500名巾帼志愿者开展建“巾帼林”助力“乡村振兴巾帼行”植树活动。创建全国“巾帼示范基地”1个,省级2个,市级13个。建立“巾帼扶贫车间”近1000个,惠及农村妇女近6万人。全年先后开办手工编织、育婴师、家政服务等培训班70余次,2.1万余名妇女群众受益。

三是开展基层组织改革有成效。市妇联基层组织改革方案于2018年2月率先出台并落实到位,全市181个乡镇(街道)妇联全面完成区域化改革建设任务,2984个村、311个社区全部实现“会改联”,全市选举产生了村(社区)妇联主席3295 名,兼职副主席6299名,妇联执委44933名,村(社区)妇联主席100%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全年累计举办妇联干部、执委能力提升培训班24期,培训5000余人次,其中,市妇联举办上海交大·永州市女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班,带领86位优秀女干部到名校学习提升;组织我市74位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代表赴株洲学习观摩区域化妇联组织建设;深入11个县区进行专题授课11场,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妇联执委同步参训。同时市妇联积极指导建立永爱妇儿公益服务中心等4个女性社会组织,吸收市旗袍协会等4个团体会员,在市税务局和永州市衡阳总商会成立妇联组织。全市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157个,异地流动妇联2个。

四是服务妇女儿童有举措。市妇联组织市直机关“妇女之家”学员登上永州春晚舞台。成功开展“诵国学经典 传时代家风”儿童诵读经典活动,带领我市儿童欢度“六一”。成功举办第五届永州市直机关女子气排球比赛和第四届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单身男女联谊活动。全年举办“建设法治永州·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周、禁毒、防艾等宣教活动114场,开展“家庭律师社区行”法律知识讲座42场,9.5万余名妇女受益。举办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禁毒知识培训班60余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家暴告诫书25份,新招募禁毒妈妈志愿者400余名。全年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922件,办结率达100%。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全年共接受咨询948对,受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437对。

五是推进家庭建设有担当。市妇联举办了“好家风代代传”最美家庭才艺大赛,以多样的形式、精彩的表演,生动展现了永州具有新时代特色的家庭文化和家庭文明建设成果。同时全年创建了省级“示范儿童之家”7所,省级“示范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6所,培育“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基地15所,举办家教讲座210余场,为近7万名家长送去科学家教知识。举办第三届“关爱雏鹰·呵护健康”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知识公益讲座,为10所学校的3000多名儿童和家长们讲授预防意外伤害的急救知识。争取到爱心企业家善款5万元,对我市5个贫困县的50名贫困学子进行专项助学帮扶;筹集爱心款16余万元购买“智能伴童项目”小恩机器人和“温暖微行动·彩虹行”活动爱心邮包,赠送给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留守儿童。全市共筹集慰问金及物资60余万元,走访慰问1200余名留守和困境儿童。

成绩属于过去,我们仍需努力!

2019年永州市妇联面临新形势、新期盼、新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必将努力奔跑,以更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饱满的工作激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思路,做好全市妇女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更好地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