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烟”行动初见成效

11.02.2017  05:33

为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创建文明城市,优化人居环境,酝酿已久的《永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执行。永州市中心城区(含冷水滩区、零陵区及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内实行全面禁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节日庆典、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理由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燃放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查处。并在新规出台前加大了宣传力度,坚持预防在前,把禁燃工作与数字城管、社区网格全面对接,建立了群众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春节期间,城管执法部门严肃查处了违规燃放行为,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起到了明显效果。农历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我市中心城区5个监测点二氧化硫最高小时浓度仅40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最高小时浓度770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94.8%;颗粒物方面以两区最中心区域的测点冷水滩环保局和零陵区环保局测点为例,PM10最高小时浓度比去年分别下降了60.3%、60.8%,PM2.5分别比去年除夕下降了58.4%、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