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环保分局责令一养殖场停止使用

19.11.2016  13:02

近日,永定区新桥镇五里峪村一藏香猪养殖场因养殖废水、粪便处理设施不到位,粪水直接排入水沟,污染环境,造成群众上访,被永定区环保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使用后,现已搬迁完毕。

据悉,该养猪场采取圈养和散养相结合模式,占地1.6亩,其中约400平方米散养场地,存栏生猪267头,生猪粪便残渣随意堆放,空气中散发阵阵臭味,栏舍东边建有一粪水收集池,经简单收集沉淀后排入附近农田,最后流入附近小溪,并造成污染。这条小溪是当地村民主要生产生活用水,小溪污染后给当地村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为此,当地村民集体到永定区环保分局上访,强烈要求关闭取缔该养猪场。

永定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实,该猪场在建设前,未向环保部门报批,建成之后亦未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且没有建立完备的排污设施。张家界市环保局永定区分局依法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停止使用,并做好搬迁工作。目前,该养殖场已将生猪搬迁至另一新建合法养殖场内,彻底解决了这一污染问题。

下步,张家界市环保局永定区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生猪养殖场违法排污问题,确保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