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失地农民社保解决征地拆迁群众后顾之忧

16.08.2016  10:05

  7月11日,永兴县柏林镇青路村村民王四运说:“我家地被征完后,除各种补偿款直接发到个人一卡通帐户外,县里还给家里的4口人都办理失地农民社会保险,解决了后顾之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永兴县的用地需求不断扩大,为此,该县2014年9月成立专门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公室,按照“政府主导(权),部门主体(法),乡镇主责(事)、项目指挥部主管(钱)”的工作体制,开展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该县出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暂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等,从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保障农民的利益。如对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人均耕地少于0.2亩),且在征地时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县涉及工业园区用地、经营性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共35宗,依法征收土地11239.2亩,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 508 户,拆除附着物 730 户,为15个集体经济组织1388人办理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没有因征地拆迁引发社会稳定事件,未强迁一户,平稳实现零“钉子户”。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