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0人

20.01.2017  11:33

  1月9日,笔者从永兴县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2017年,该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选调(聘)工作人员40人。

  选调(聘)职位包括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机关事业单位的科员、文秘、会计、干事等。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月9日至1月11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审定,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选调(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 1:3,公开报名后报考比例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职位,由县人社局商选调(聘)单位研究确定。若相应职位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时间拟定于 2017年1月16日举行,笔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计划人数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