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发布2017水污染防治目标,实施最严水资源管理

03.03.2017  16:41

  浏阳河年度水质稳定达到V类及以上;捞刀河、沩水等力争稳定达到Ⅲ类……近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发布《2017年度长沙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长沙“一江六河”的水质有了新要求。

  记者梳理发现,相比去年提出的湘江干流及浏阳河、捞刀河、龙王港等支流消除劣V类水质、稳定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的要求,今年的方案对每条河流提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

  具体来说,湘江干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浏阳河年度水质稳定达到V类及以上;捞刀河、沩水等力争稳定达到Ⅲ类,龙王港年度水质力争达到IV类,沙河水质持续改善,全面消除建成区内黑臭水体。

  相比去年,今年的方案对捞刀河、沩水等河流的水质有了大幅的提升,目标从消除劣V类水质提升到稳定达到Ⅲ类的目标。

  《实施方案》还提出,为了达到此目标,长沙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此外,长沙市将全面消除建成区内88处黑臭水体,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第三方评估,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建立日常清捞、养护等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各类应急设施正常使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调整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另外,在城镇生活污染方面,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具体来说,是完成开福、经开区域南、宁乡县等6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或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