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载文:让水利资金管得住 用得好 效益高

09.10.2014  09:15

  

  2013年9月,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湖南省规范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打开了一扇大门。如何更全面地进行资金管理的自我体检、自我完善?湖南省水利厅联合财政厅,为实现水利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水利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迈出了重要步伐。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湖南省水利厅会同财政厅迅速成立以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水利厅副厅长甘明辉为组长,财政厅农业处处长任安、水利厅财务处处长郭炳奎为副组长,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相关处室、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由水利厅财务处履行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为使活动开展达到预期目标,湖南省认真研究当前水利资金管理的实际,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管、提高效益”为主题,以“查隐患、纠违规、析漏洞、建制度、抓整改、促提高”为重点,从组织准备、制度清理、学习培训、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建言献策、总结提高7个阶段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明确了各阶段活动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2013年10月,湖南省财政厅、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省财政厅、水利厅领导到会并要求各级财政、水利部门,要围绕“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理财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员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资金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的目标,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促进水利资金规范使用,不断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强调,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深入开展和水利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水利资金管理工作面更宽,量更大,任务更重,对资金管理的时效性、精准性、前瞻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各级财政、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制度保障,坚持关口前移,努力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上出新招,在加强资金监管上见实效,进一步推动水利资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随后,湖南省14个市(州)分别成立了由财政、水利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联络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开展培训交流,提升全员素质

  业以才兴。为确保“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培养更高素质的财务人员,湖南省水利厅从开展专题培训、举办知识竞赛等方面全面提升职工素质。

  2014年2月,湖南省财政厅组织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培训,重点讲解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及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2014年3月,湖南省水利厅举办了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重点解读水利资金管理制度、“小金库”治理、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制度等内容;2014年3月,湖南省水利厅联合审计厅举办了内部审计培训班,重点讲解内部审计新准则、工程结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方案制订及实施等内容;2014年5月,湖南省水利厅联合财政厅举办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培训班,重点讲解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等内容……

  今年年初以来,湖南省财政厅、水利厅组织了多批次、多层次的专题培训班,全省财政、水利系统财务人员11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为了增强水利财务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培训中还专门组织了会计人员宣誓仪式,参加宣誓的会计人员举起右手,庄严宣誓:“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我宣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诚信意识,坚持会计准则,廉洁执业,不做假账,维护行业形象,加强学习,积极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促进水利改革发展贡献力量。”在培训过程中,老师们结合工作实例,用通俗的方式进行讲解,让学员们充分理解、接受了相关知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除了专题培训,湖南省水利厅还通过知识竞赛、征文等多种形式,来丰富“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的活动内容。

  2014年4月,湖南省水利厅印制了“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知识竞赛试题,全省各级水利系统选拔的210名财务人员参加了竞赛。

  2014年5月,湖南省水利厅开展了以“提高水利资金管理水平,促进湖南水利改革发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活动共收到各类研讨论文102篇,同时在省级刊物《湖南水利水电》刊出18篇理论水平较高的水利资金管理文章。

  2014年7月,湖南省水利厅举办了水利专项资金管理知识抢答赛,22家单位派出代表队参加了比赛。

  除了在省厅,各基层水利部门学习水利财务管理的积极性也在不断上涨。长沙市、怀化市、常德市根据活动要求,专门组织水利财务管理知识培训,认真部署“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各项工作。湖南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为依托,认真拟定实施方案,推进集团内各单位的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各级水利部门的资金管理意识和责任绩效意识明显增强,资金管理力度明显加大。

   进行制度清理,完善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实施成效的基石。湖南省水利厅、财政厅紧紧围绕水行政审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水行政执法、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构建内控体系,加强具体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全程参与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对每一个修订的规章制度认真审阅、反复推敲,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秉持“精简、实用、高效”的原则,对现行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结合当前水利资金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专项资金整合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对各项现有制度中存在相互抵触、彼此交叉和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进行调整;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进行废止,对制度中不适应新情况、新变化的部分作出相应的修订;对在实践中证明能够产生好的效果和积极影响的制度予以保留。

  随着湖南省水利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不断涌现。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省水利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借鉴部分单位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在改进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加强资金管理等方面推陈出新,出台了一系列新规章制度。如:在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方面出台了省水利厅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出台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在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建立责任明确、运转协调、执行顺畅、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方面,出台了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在水利财务管理方面,出台了财务管理办法、厉行节约管理办法;从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出发,研究制定湖南省水利厅内部控制工作手册。新的规章制度为水利资金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提供了保障。

  湖南省财政厅、水利厅通过清理规范,保留规章制度9项,需进一步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13项,需合并修订的规章制度21项,废止规章制度10项,新增规章制度5项,最终形成规章制度48项。修订后的规章制度涉及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各个方面,形成了结构和功能相对完善的一整套制度体系。

   落实自查自纠,强化资金监督

  在“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中,湖南省各级水利部门以2012年度、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等各类水利专项资金为重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

  怀化市通过自查自纠,加强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加大了资金监管力度;株洲市对水利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湘潭市由市纪委牵头,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部门参与,对重点水利项目进行了检查;张家界市由财政局、水利局联合检查了中央下达的10项水利建设资金;常德市财政局、水利局组成“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领导小组,对全市近两年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等各项水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郴州市重点对2012年及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湖南省水文局针对全系统财务管理的现状,分别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8月组织全系统财会人员开展了两次财务管理工作交流检查;益阳市重点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和水资源费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认真梳理水利资金使用情况,发现、总结并解决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在自查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水利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水利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水利部门的资金管理情况,推进水利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水利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湖南省水利厅认真拟定调研方案,从2月份开始,先后对茶陵县、安仁县等11个县水利资金管理情况,从计划下达、资金分配、资金拨付、投资评审、竣工验收、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了解。

  根据调研情况,2014年7月,湖南省水利厅下发了《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强化资金管理,明晰产权,建立管护机制。

  2014年4月,湖南省水利厅召集14个市(州)及5个厅直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就“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进行专题座谈,听取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以及对进一步推进活动开展的建议。

   进行重点抽查,促进资金管理

  2014年7月,针对各级水利部门自查自纠、审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湖南省水利厅组成4个检查组,抽查21个县(市、区)的水利资金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水利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挤占、挪用、套取、转移专项资金,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随意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县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检查范围包括制度建设、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等。检查组认真检查了会计凭证、账簿,查阅了会议纪要及工作记录,检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与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座谈,督促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规范水利资金管理行为。

  湖南省水利厅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重点抽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检查各类水利资金32.58亿元。水利厅财务内审处联合水利厅质检中心,从2013年12月开始,开展了对醴陵市周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炎陵县三河镇霍家防洪项目、浏阳市官庄水库2012年续建配套与节水灌溉项目、201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等8个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稽查;联合财政厅、水利工程管理局、水利厅水土保持处,从2014年5月开始,对2013年安排的省级农田水利专项、水土保持专项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对象涉及37个小农水重点县省级专项资金、225个水土保持项目省级专项资金;联合规划计划处,从2014年6月开始,开展了水利建设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联合水利工程管理局、水利厅建设管理处、监察室,从2014年7月开始对长沙县、新化县等县(市、区)接受省审计厅审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湘阴县、资兴市、永兴县、资阳区等4个县(市、区)的重点水利资金进行检查,督促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联合水利工程管理局,于2014年7月对从土地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施专项检查,检查项目17个,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

   认真总结提高,不断规范管理

  “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的开展,既是对水利资金管理进行的一次全面梳理、全面体检,又是加强水利、财政工作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

  为了全面总结活动的实施效果,湖南省水利厅召开了“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总结汇报会,听取各市县活动开展情况汇报。14个市(州)及县(市、区)代表分别就7个阶段的活动实施进行了详细报告,认真总结了体制机制、人员结构、制度建设、管理程序、监督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建立符合水利资金管理规范化、效益化的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制度监控等相关建议。

  “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已经步入了尾声,但对于湖南省水利系统而言,活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各级水利部门将把“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常态化,拓宽活动覆盖面,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使水利资金“管得住,用得好,效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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