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展水利工程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水利部网信办〔2016〕47号)通知要求,决定对全省重要水利工程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为下一步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主要了解各重点水利工程所使用的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包括: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中型以下水利工程。
造成严重影响,指该水利工程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以下影响之一:
1.影响10万人的工作、生活;
2.导致5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
3.直接造成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4.严重损害社会和经济秩序,或危害国家安全。
纳入调查的工业控制系统包括:水利工程中所使用的闸门监控系统、机组监控系统、泵站监控系统等。其中,大(I)型、大(II)型水利工程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中型以下水利工程,其工业控制系统为重要工业控制系统。中型水利工程其工业控制系统为一般工业控制系统。
二、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水利工程工业控制系统的网络连接情况、配置管理情况、设备选择与升级管理情况、数据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发生事故后可能的最大损失情况、已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及处理情况、商用密码使用情况等。
三、注意事项
(一)各市(州)水利(水务)局汇总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表一)。
(二)大(1)型、大(2)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汇总本单位所管理水利工程的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表二),并对单个工业控制系统分别填写系统详细情况表(表三)和安全管理情况表(表四)。
(三)中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填写本单位所管理水利工程的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一览表(表五)。
(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中型以下水利工程按大(I)型、大(II)型水利工程填报。
(五)同时管理大(I)型、大(II)型和中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其大(I)型、大(II)型水利工程按第2条要求填报,其中型水利工程按第3条要求。
(六)大(I)型、大(II)、中型水利工程划分标准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七)表格中下划线表示需要填写的详细情况,可出格填写或另外附纸。
(八)调查数据需准确、详细、完整,充分反映各单位实际情况。
(九)各单位调查数据汇总后于8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水利厅(含电子文档)。
(十)根据填写内容敏感程度确定是否涉密,如果涉密,请标识密级,并通过涉密渠道报送。
(十一)调查表电子档可在湖南水利网通知公告栏内《关于开展湖南省水利工程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附件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正新 王 谦
联系电话:0731-85483322 0731-85483412 13755132602(王谦)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1.水利工程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汇总表(市州水利局填写)
2.水利工程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汇总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填写)
湖南省水利厅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