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气象现代化重点任务被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30.09.2016  05:04
      日前,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向各区县委、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下发了《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张家界市绩效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办发〔2016〕38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气象现代化重点任务被列为2016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
      《通知》将气象现代化建设列入2016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市考指标范畴,要求各区县政府必须完成市气象现代化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任务并且确保辖区气象现代化评价考核达到一定分数时方能得分,否则一律扣分。考核指标还涵盖了永定区、慈利县观测站搬迁和各区县中小学防雷安装等内容。《通知》同时规定市气象局作为市绩效评估委员会气象现代化考核项目的牵头单位和数据采集单位,具体负责对区县政府的该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区县政府完不成气象现代化重点任务的,市气象局最多可对其扣4分。
      气象现代化被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市气象局被赋予绩效考核打分权限,体现了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对气象工作的重视和认可,是当地气象工作法治化的新突破,对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