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间学团再评县级政府“法治形象”

31.12.2015  15:07

  中新网长沙12月31日电 (记者 李俊杰)“从评议结果来看,与去年相较,大多数县级政府法治意识有长足进步,但离理想状态仍有些许差距。”连续两届担任湖南“县级政府法治形象”的评委之一喻名峰说。

  喻名峰是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院长助理。12月29日,他与该评议活动的发起人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黄捷及其他10余名专家一起,再次对湖南省123个县级政府(含县级市、区)的“法治形象”评议打分。

  湖南首届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选颁奖于2015年初举行。这种由民间学术团体举办、给政府法治形象评比颁奖的评议活动,旋即引发社会的关注与讨论。有法律专家认为,用“草根行动”倒逼政府重视法治,评议活动的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

  也有评论对该活动的公正性、权威性、可持续性,以及对县级政府法治意识推动的实效,提出了疑议。而这些,均考验着该评议活动的后续动力及生命力之所在。

  评价指标内容因时而变

  如何结合自己的专长,发挥民间力量,尤其是发挥法学家和法科学子们的作用来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

  黄捷想到了评选的方式。他希望,通过设定统一的考核指标,让县级政府都来参与。

  首届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选时,黄捷从他所就职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派出了30余名研究生,分成7个调查小组,赶赴湖南省123个县级政府,实地调查拍摄当地政府的“法治元素”。

  首次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的测评中,分为四大类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状况、政府大楼外观形象和市民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问卷调查。

  “我们要求所有的资料都有视频、录音等资料,确保公正。”黄捷说。

  评选时,法学专家们依据学生们收集和暗访得来的素材,分别对上述四大类别进行评选,独立给出各县政府在该项指标中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得出该县在该项指标中的最后得分。

  黄捷说,实地走访是他们遇到的最大困难,学生不仅要调研,还要处理日常的学习任务。而坐镇指挥的他最担心学生的安全,手机不得不全天都处于开机状态。另一方面,则是学生们外出走访调查所产生的高昂经费开支。

  黄捷介绍,与上届评议活动相比,本届在评价指标上作了微调,将“政府大楼外观形象”的评测内容,换成了“网上信访”,将“市民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问卷调查”换作了“电话抽查民意调查”。“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状况”两项内容保持不变。

  此外,在评议方式上,由数十名研究生组成的实地走访调查小组,改为由学生针对基层政府网站所公示的“规范文件”、“政府信息”、“网上信访”3项内容进行密切留意,然后根据政府的完成情况,用截图的模式保存,供专家打分评议。

  黄捷认为,政府大楼外观形象具有稳定性,不宜每年设评。而“规范文件”、“政府信息”、“网上信访”“民意调查”4个指标是法治形象的最基本要素,也是政府法治建设的外在表现。学会在前期研讨中提出的还有其他数项指标,如:环保状况、征收合法性、治安保障等,因限于现有力量和经费等制约,只好暂不设评。

  政府网站与百姓的“亲疏”成关注点

  “今年参与评议的专家中,不少是首届的评委。他们更有经验,体会也更为深刻。”黄捷说。

  李小明是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也是县级政府“规范文件”指标评审专家组的成员之一。他说,从审查的整体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格式不规范、个别内容法理依据不足,甚至与上位法冲突的现象。

  担任“政府信息”指标评审专家组的喻名峰认为,他们所关注的,主要是与百姓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较高,且政府应该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采购”、“环保”、“安全生产”等8个方面内容。从评议结果来看,一些政府网站依旧存在公布的信息量小、公布信息不完整、政府网站或相关内容的链接打不开,信息公开不准确、不及时等情况。

  “有的县没有一次项目公开招投标的信息,让人不敢想象。”喻名峰不解地说。

  喻名峰认为,上述现象的存在,说明一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还有待加强,构建完整的问责机制亦十分必要。

  负责“网上信访”指标评议的专家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夏新华说,他主要考察县级政府官方网站是否设有信访通道,是否便民,快捷,对信访的回复是否及时,且依法合规。

  令夏新华记忆深刻的是,一些做得比较好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首页有明显的信访图标,建议、投诉填写方便,还有详细列表。相关部门的回复时间及办结状况,一目了然。

  但少数基层政府网站的网页制作草率,网民的信访迟迟不见答复,也不给出理由。不少还采取“踢皮球”或留个电话的方式,让投诉网民自行联系。

  “有的回复用‘您’、‘亲爱的网民朋友’作为称呼,让人倍感亲切,一下子拉近了距离。有的回复却居高临下,给人一种权力傲慢的感觉。”夏新华说,网站设置的好坏与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并无关联。

  公信力与科学性考验评议活动

  事实上,建设“法治政府”湖南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并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从《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填补中国行政立法“空白”,到《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出台,开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服务法规“先河”;从国内第一部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制定,到全国首部地方性法治建设纲领性与政府规范性文件《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出台,“法治湖南”正成为湖南名片之一。

  业内专家表示,用第三方的法律眼光来给政府的法治形象进行独立评判,值得肯定,希望该评议活动能坚持办下去。

  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在去年启动并于今年1月13日举行的湖南省首届县级政府法治形象颁奖大会上,原本计划到场的22名政府代表,只到了4名。会议还没结束,4名代表便匆匆离场了。

  令评议团队苦恼的还有,一些人在接到团队的电话后,第一反应是担心是否遇到了诈骗犯,继而询问评选是否需要缴费;有的政府更关心该评议活动是否具有官方背景,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电话很快就被挂掉了。

  黄捷遇到的麻烦,还有活动运营的经费问题。为了保证活动的公正性,黄捷坚决不找被评议对象开口要一分钱。但首届评议活动中,学生们下基层调查的差旅开支,还是他从外面借来7万多元“补缺”。

  本届活动,黄捷获得了该校离退休处提供的免费会议场地。黄捷坦承,今年取消学生下基层的实地走访,改为以政府官网信息公开的内容为主,主要是囿于经费和人员安全保障的考虑。

  本届评议活动,黄捷还索性取消了表彰这一环节。他没有让团队通知综合评议排名靠前的县级政府前来领奖,而是将评议结果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媒体传播的方式予以公开。公布的名单中,也仅仅是获奖的前50名。

  “这样能促进县级政府的‘法治意识’吗?”不少人认为,没有优劣的对比,便无法起到激励排名靠后的县级政府的作用。

  黄捷解释,在当前大多数县级政府对该评议活动缺乏深入了解的前提下,评议本身的接受程度尚存障碍。若一旦公布排名靠后的县级政府,极有可能带来其他负面效应。

  有着法律教学背景及法院系统任职经历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了两届评议活动。谢勇认为,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选,是实务和法治实践有机的联系,契合了依法治国精神和湖南省推进法治政府评价体系的主题。

  谢勇建议,该活动应把公信力摆在首位,紧扣实际,并掌握科学的方法,保持活动的廉洁性,同时可以吸收社会学的老师,在方法上进一步改进完善。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小明也建言,由于该活动的评审专家人手少,时间短,工作量大,主办方应建立起过硬的制度体系,如参评专家入选资质条件、人数,以及评价的规则依据,同时实行全程录像,使操作更加规范。

  “只要能督促基层政府提高法治水平,我们还是要坚持做下去!”黄捷透露,明年学会或将联合其他高校、院系开展此类活动,把评议范围扩展到省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