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在长沙召开

25.11.2015  09:35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11月19日,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在长沙召开。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徐克勤,省民宗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仁秀,党组成员、副主任余开家、向茂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范文彬,党组成员、副主任邓文华,巡视员田代武出席会议。

  会上,赵仁秀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绩和经验。一是组织领导逐步强化。省、市(州)和创建示范点所在的县市区都成立了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印发工作文件,明确活动的要求、步骤和标准;二是宣传发动不断深入。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网络、杂志等媒体平台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编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读本,明确每年9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推介模范,扩大影响。三是平台载体日益完善。通过精心构建示范单位平台、经济发展平台和民族联谊平台,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造有效载体;四是机制体制走向健全。通过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为创建活动提供重要保障。

  徐克勤就下一步推进创建活动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把认识进一步搞统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一根红线,必须进一步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把内涵进一步搞丰富。就我省来说,当前要着力抓好“五个结合”:即与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相结合,与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相结合,与民族团结教育“六进”活动相结合,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相结合,与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相结合,推动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三要把机制进一步搞扎实。要健全互观互检机制、典型推介机制、整体推进机制、表彰激励机制和法制保障机制,不断推动创建工作上水平、上层次。

  长沙市民宗局、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河村、新晃县凉伞镇、绥宁县乐安铺乡、江华县大圩镇、北湖区国庆北路社区等6个单位做会议交流发言。

  期间,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赴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阳明山庄社区、开福区沙坪街道汉回村进行现场观摩当地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省民宗委各处室主要负责人、14个市州民宗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和相关单位负责人,2015年确定为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所在的县(市、区)民族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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