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民政局“四规范”做好人口计生职能工作

12.11.2014  18:33

  今年,鹤城区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四个规范”,积极主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能工作。

  规范婚姻登记。该区民政部门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对手续不完备必须补充完备后再给予办理。对达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而要求办理的,在宣传政策、做好解释工作的前题下,说服不予办理,有效减少早婚问题的发生。对新婚夫妇进行加强免费婚检宣传和婚育指南、新婚知识宣提高婚检率。组织新婚夫妇开展学习,掌握新婚和优生优育知识。同时将婚姻登记信息每天都按时输入电脑反馈给计生部门。

  规范社会收养工作。为有效遏止以收养为名逃避计划生育现象的发生,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收养法》和《收养登记办法》的要求,对收养登记的条件、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予以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所需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中,对送养人未与现居住乡镇人口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协议,或收养方未持有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的,耐心说服不予办理。同时每月将收养登记信息报给计生部门。

  规范对计划生育家庭落实优先优惠政策。该区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对困难计生对象的救助工作,在每次下拨各项救助资金的时候都会将计划生育困难户作为救助的重点对象,在实行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制度时,困难计生家庭也优先纳入。

   (鹤城区民政局:余娟、吴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