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林毅厅长接受《潇湘晨报》专访
(《潇湘晨报》2016年1月6日A06版)
专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段林毅
为什么要进行地名普查?
段林毅:1979年至1986年,湖南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以后一直没有进行地名普查。这期间,湖南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一些地方地名不准确、不规范,一地多名、重名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地名信息不全、不新、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到社会管理。同时,随着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加速流动,立体交通枢纽的初步形成,对地名信息服务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
开展地名普查也是传承和弘扬湖湘文化的重要举措。目前,湖南对地名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面临消亡的古镇地名、古村落地名、少数民族语言地名和古越语地名等地名遗产的保护亟待加强。另外,地名是领土主权的重要标志,也是一种重要的军事战略资源,开展地名普查是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
如何让此次地名普查工作平稳、高效、有序推进?
段林毅: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4日发文成立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湖南明确了“统一标准、共享资源、传承文化、边查边用”的地名普查工作指导方针。
在地名普查过程中,我们还出台了《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提出了地名密度要求,即除水面外,实地每平方千米(正方形)范围内至少普查一个地名;增加了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垸、遗址、国家等级旅游景区、工业旅游示范点、红色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集贸市场、专业市场等12个地名类别;规定把地名管理信息系统、地名志、地名词典和少数民族语和方言地名目录纳入验收成果内容。湖南还在地名普查组织机构、试点成果、质量管理、普查软件创新、作业用图、转化利用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其中在地名普查软件开发工作上,综合地名、测绘、数据库、保密等多方面专家的意见,借鉴沿海沿边省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经验,明确了软件开发需求,增加了许多贴合湖南实际需要的功能模块。
地名普查将形成哪些成果?这些成果将如何运用?
段林毅:湖南将通过普查,掌握全面、翔实、准确的地名数据,形成一批能够服务于社会治理、公众需求和地名管理的地名普查成果,重点实现四个目标:一是通过普查建立能够上联民政部的省、市、县三级标准地名数据库,形成各类地名专题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二是通过普查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形成地名命名、申报、审批、发布、共享和数据更新长效机制;三是形成一批普查报告,主要包括:地名普查工作报告、主要数据报告、地名文化遗产分布、地名标志设置及地名标准化处理等专题报告;四是编纂系列地名图书资料,包括地名图集、地名典志以及电子地名图、电子地名辞典等。
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普查成果并用于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深入研究,最大限度发挥和提高普查成果的社会效益,更好地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