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人士“无障碍生活”难在哪

04.08.2015  13:57

  2012年我国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仅仅依靠政策和技术标准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而没有无障碍建设专门法规的情况。

  但目前,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新建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系统;相当部分城市已建设施未进行无障碍改造;无障碍设施管理亟待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农村无障碍建设等较为滞后。

  1“无障碍”设施“没法用”

  2013年,山西省太原市恒山路十里铺的一段盲道一度成为舆论热点,因其50米内有26个直角弯而被网友笑称这哪是给盲人走的,明明是给“超级玛丽”修的。而今年早些时候,一段由网友拍摄的行人避让无障碍设施的视频也在社交网络一夜走红,行人的姿态令观者啼笑皆非,也引出了社会关爱人士对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深思。

  “我没办法坐公交车,因为我不知道来的是多少路,也不知道它具体停在什么地方。”张冉是一位盲人门球运动员,同时也是一所大学的特殊教育学院的学生。她仅有特别微弱的视力,只能分辨出有物体靠近。而另外一位从事钢琴调律工作的盲人也表示,虽然持残疾证可以免费乘坐地铁,但对盲人而言,找到服务窗口并不容易。“它不发出声音,你不知道它在哪儿。”

  提到无障碍设施建设,多年教授聋儿的北京市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刘老师的笑容中也夹杂着忧虑:“这几年城市建设是改进了不少,地铁、公交上都有明显的报站提示,但是我们的学生有时也会遇到报站提示关闭的情况,孩子们坐过或坐错了站就会很着急。如果有形象化的文字、图片或动画提示,他们就会更方便,也会更安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坦言,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虽取得一定成就,但还存在覆盖面不全、功能不完善,已建成设施配套性、系统性不够,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使用中损毁、挤占无障碍设施等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

  今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一些大城市的无障碍建设投入力度较大,但一些中小城市和农村差距仍很大,且城市的无障碍建设更多还停留在浅层次初级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细致入微的设计体验相去甚远。

  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说,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兜底补短的重要措施,也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仍有改善提升的巨大空间。下一步中国残联将进一步向相关部委反映残疾人无障碍需求,推进各地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地方实施办法制订、修订工作。同时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标准。

  2 百多部法规缺乏“强制性”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或者随意改变其用途。”但是,正如很多无障碍需求人士向记者描述的,即使在首善之区的北京,许多无障碍设施依然被非法占用。比如,盲道被临街摊位挡住,无障碍厕所被锁起当仓库,无障碍停车位被私家车长期占用等等。

  记者了解,伴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颁布实施,各部门、各地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和规章。仅交通运输部就出台《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海港总体设计规范》等10余项标准规范。如,在修订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中,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航空运输的管理和服务;出台了为残疾人预留专票、在列车上设置专座、允许导盲犬乘坐火车、推进列车无障碍改造等政策措施;在推进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也充分考虑了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则显示,2012年,全国共出台了438部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1084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

  400多部法规,为何管不好无障碍设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条例中的条款规定多是倡议和鼓励性的,缺少切实有效的惩处措施,使这部法律对无障碍出行的保护力度打了折扣。

  全国无障碍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祝长康指出,国家应强化法规标准建设,依法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建立有效的技术保障体系,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详细、具体的技术指导。同时,还要强化监督检查,通过行政手段、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建设和维护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切实发挥作用。

  3 多部门管理“未衔接”

  有专家做过一项调查,上海市南京路无障碍设施改造非常好,但当地残疾人士却说“他们从来不到南京路去”,因为他们所在的社区根本没有无障碍设施,连门都出不了,怎么到市中心去?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目前是世界上做得比较好的,主要体现在普及程度较高,‘十一五’期间全国有100个城市参与创建无障碍城市,近年又增加了信息无障碍等内容。”祝长康说,“但是,一些新建或改造的城市建筑做得很好,可与老旧的无法衔接,难以发挥效用。”

  专家所说的“不衔接”不仅有设计规划的“空白”,更有管理机制的“漏洞”。

  上海同济大学教授、交通规划室主任潘海啸曾多次呼吁,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性的工作,但现在的无障碍工作是很多部门在做,缺乏相应的配合和管理,结果就很容易导致“木桶效应”,可能某个部门的工作做得非常好,但是整体来看可能就不尽如人意。

  吕世明说:“几个台阶,对于健全人不算什么,对残疾人来说就是一座大山;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现着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包容和权利的尊重,其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融入社会,自尊自信地生活。”

  “要充分利用媒体、社会力量,让全社会都知道,无障碍环境是全社会成员都能受益的,不仅仅是为了残疾人。”祝长康说。

  (据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短评

  别让城市盲道成为社会盲点

  国新办举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颁布实施3周年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尽管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着覆盖面不全、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比如像城市盲道,因为建设滞后、管理维护不到位,或“断头不通”,或“看得见却用不了”,使盲道成了社会盲点,令人心忧。

  盲道及其他无障碍设施是残障人士参与社会、享受生活的必要保障,体现的是全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关爱,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明确把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重要举措,体现的正是党和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鲜明导向。

  但由于发展的原因,我国很多城市的无障碍设施,与发达国家的城市相比仍有差距。相当部分城市已建设施未进行无障碍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较为滞后。一些新建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系统,加上管理维护缺位,常常使好不容易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山西太原街头的一条盲道“九曲十八弯”,百十来米长度就有30多个弯;一些无障碍坡道中间转弯地方的不锈钢扶手中断一节,使残障人失去了可以借力的地方,令人惋惜。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还需全社会无障碍意识进一步提高。尽管《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或者随意改变其用途”,但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车位被随意占用、无障碍厕所大门紧锁或是不方便使用,形同虚设,8500万残疾人的“无障碍生活”仍然“障碍重重”。

  盲道及其他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不仅检验着当地的发展水平,也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治理能力。反思解决“盲道”成“盲点”问题,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努力,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标准规范,让已经建成的无障碍设施正常发挥出应有功能,特别是提高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给残障人士更多便利,尤其需要在细节处见出心思、体现关爱、彰显保障,建设一张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大网,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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