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将提高标准

28.03.2016  09:03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3月28日讯(记者 周佳艺 通讯员 刘英)近日,记者从长沙县残联获悉,今年将正式施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80元。

  据了解,2015年,长沙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元,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按照新的标准,2016年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80元,均会有进一步提标。

  据县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长沙县正在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那么哪些残疾人可以受惠呢?该负责人解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一类是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