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遭遇车祸死亡继子领走56万赔偿款 继母维权

19.06.2016  03:42

 原标题:丈夫遭遇车祸死亡继子领走56万赔偿款 继母维权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蒋立春)丈夫遭遇车祸意外死亡,继子却领走了56万赔偿款,夏某认为继子应返还不属于他的部分,继子却不同意,夏某决定上法院为自己维权。近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继母合法权利的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夏某某应分得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各计24万多元。

  1998年,夏某某与前夫离婚后,与刘某某再婚并共同生活,而刘某某与前妻已经生育了2个儿子。2015年7月,刘某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经当地司法所主持调解,达成责任人总共赔付死者亲属71万元的协议。继子通过司法所领取了56万元赔偿款。夏某某认为继子所领款项已超过他本人的应得份额,要求继子返还。继子认为夏某某是继母,对父亲生前也没有付出很多,不同意返还。夏某某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配。经法院调查,扣除死者丧葬费用10万元后,判决由夏某某继承遗产21万元,除去之前赔偿义务人已经支付的15万元,由2名继子共同支付夏某某6万元。夏某某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调解仍难以达成协议,及时合议后认为夏某某在刘某某死亡时已年满55周岁,且患有癌症,遂改判由夏某某分得刘某某死亡后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款项共计24万余元,扣除原审法院暂停支付的15万元,由二继子共同支付夏某某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