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审理一起盲人“医闹”案件

31.12.2015  17:56
   湖南法院网讯   (何李伟) 近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盲人“医闹”案件。被告人陈某某邀集被告人曾某某、管某某等多名盲人在W医院和市信访局闹事,损毁财物价值2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三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5年5月25日,被告人陈某某的妻子在本市武陵区W医院生孩子出现产后并发症的状况,在和医院协商赔偿未果的情况下,被告人陈某某邀集被告人曾某某、管某某及同案人张某某、卜某某、胡某某、李某某、周某某(均另案处理)等多名盲人在W医院闹事,被告人管某某手持铁棍将医院的部分设施砸烂。5月26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邀集曾某某、管某某、张某某、卜某某、胡某某、李某某、肖某某、周某某等人在市信访局上访闹事,期间将建设路(市信访局门口)的交通阻断。下午4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邀集曾某某、管某某、张某某、胡某某、李某某、肖某某、周某某等人到W医院继续闹事,被告人曾某某不断煽动现场盲人将医院的大门堵住,并损坏一套沙发。经鉴定,W医院受损物品价值为人民币26800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曾某某、管某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陈某某、曾某某、管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被告人陈某某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某、管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曾某某、管某某均系盲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某、曾某某、管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