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武汉长沙南昌住房公积金有望异地买房

26.02.2015  12:42

  记者从合肥市了解到:日前结束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取得重要成果,会议签署了“合肥纲要”,在多个领域达成合作共识,其中提出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机制,合肥、武汉、长沙、南昌四城居民有望使用公积金“异地买房”。

  “中四角”四城市在“合肥纲要”中共同提出,将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 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 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目前,这项改革已经进入了对接实施阶段。(记者 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