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南路步行街理发店强制消费遭投诉:“不消费不准走”

10.01.2017  16:32

  “帅哥,要做个发型不?”“美女,我们最近搞活动,染烫有优惠”……经过理发店,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热情推销,不少人的回应方式都是微微一笑然后走开。但如果有人说店里搞活动,请你帮忙投个票,你会拒绝吗?

  最近,有读者向本报投诉称,黄兴南路步行街一理发店以请顾客帮忙投票为由揽客,进店后,不少人在店员半劝说半威胁下,掉入了消费陷阱。

 

  “我们美发店里明星理发师正在搞一个投票活动,能不能请你进去投个票?”2017年1月9日,有多位潇湘晨报读者反映,他们在长沙黄兴南路步行街一家名为“艺朽阁”的美发店附近,被骗入店内,后在店中遭遇强制消费数百至上千元,“不给钱就走不了”。

  潇湘晨报记者通过暗访发现,这样的店铺在步行街不止一家,主要对象为学生模样的年轻女性,由于监管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因素,这样的现象在步行街已存在多时。

  投诉

  消费者经历:进去就“被按在椅子上”

  不少受害学生讲述了自己的消费经历。2016年12月10日中午12点,学生小艾被一名男子以“新店开业需要人气”为由强行拽进了位于育英路上的一家名为“旺达”的理发店。小艾回忆,进店后,理发师将其“按在椅子上”,开始表达对她头发的嫌弃,并提出一些建议,还多次透露“(服务项目)很便宜的,按原价的3.8折收费”。“反正就是不让我走。”在理发师半劝说半威胁下,小艾只好同意简单修剪发尾。期间理发师又劝小艾做定型护理。最终,原本计划进店“看一看”的小艾被迫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定型才离开,花费约300元(打了3.8折后的价格)。

  另一名消费者小刘则称:“他们没经过我同意,直接把我的头发剪了。”2016年12月19日,小刘和朋友被一名男子以投票的名义拉进“艺朽阁”。理发师跳过投票的事对她的发型指手画脚:“你的头发不齐,要修一下。”被拒绝后,该理发师安抚其“只修不剪”。“等我注意到自己的头发之后,已经被剪短了一半。”小刘当场被气哭。在理发师安抚她的过程中,又见缝插针地提议“烫一下就不丑了”。最终,小刘花费近1000元烫了个头发。

  探访

  以投票为名拉进店后不停劝说消费

  为证实消费者说法,记者对一家理发店进行了探访。2017年1月9日下午1点半,在黄兴广场地铁站前,两名约20多岁的年轻男子主动向记者走来,掏出一张理发店的名片说:“最近我们店内正在进行一个人气竞赛,请帮忙投票”。

  这位名叫阿郎的男子反复强调只是“进店看一下”,是否消费全凭个人意愿。不一会儿,阿郎的同事们也召集了四五位学生模样的女孩,一同来到了位于黄兴路银河大厦6楼名为“艺朽阁”的美容美发中心。

  店内是清一色的男性店员与年轻女顾客。一位名叫阿宁(音)的理发师接待了记者。尽管记者多次提及投票的事情,但阿宁直接忽略,将话题引向“设计发型”的问题。他首先建议烫发,被拒绝后又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说记者做个“抛光”。当记者以“钱没带够”为由拒绝后,阿宁脱口而出“一两百也能做头发”强留记者,最终记者只能强行离开。

  此时,阿郎又领着两名年轻女孩进入店内,向二人讲述店内的优惠政策。经粗略统计,从记者进店至离开的10分钟内,店员共将6名女孩带入店内。

  部门回应

  强行拉客消费投诉很多但几年来从没抓过现场

  天心公安分局坡子街派出所一民警表示,以前多次接到过类似投诉,大多数情况都是由工商部门介入处理。该民警说,如果店员有诈骗情节,警方可以介入调查,但调查也面临“取证难”的难题。

  2017年1月9日下午,长沙市工商局天心分局坡子街工商所工作人员上门查看了“艺朽阁”,确定对方各种经营资质齐全。此前记者在“艺朽阁”店内时,曾要求工作人员出示价目表,表上各种项目价格悬殊:洗剪吹类的服务大多在20元-30元的价格区间,真正拉开差距的是烫染类项目,最便宜的88元,贵的上千元不等。理发师阿宁解释,价格差是由于药水的品牌不同造成的,许多近千元的药水用的是“最好的国际品牌”。

  长沙市工商局芙蓉分局定王台工商所副所长虞曦回忆,此类理发店强行拉客人消费的情况很常见,但“几年来从来没有抓过现场”。

  虞曦介绍,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受到欺骗,工商能介入调查的部分只有“价高质次”和“强制消费”。“但如果店内有价目表,且所有项目均明码标价的话,店家的违法行为并不能被定性”。他同时表示,强制消费涉嫌欺骗,但取证难度比较大。“消费者维权需出示店家违背自己意愿提供服务的证据,但很少有人会在消费过程中带上录音和摄像设备”。

  工商部门表示,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拨12315投诉,工商部门可上门检查理发店所用产品的生产厂家、是否具有生产资质等。如果确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他们将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涉及金额过大,则构成诈骗或敲诈勒索行为,属于刑事犯罪。

  律师说法

  实际操作中强迫交易难以界定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律师表示,强迫交易罪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界定难的问题,首先是“暴力、威胁手段”,如果商家只是口头暴力、威胁,没有肢体上的行为,那么犯罪客体的界定会很难,其次,法律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这个程度很难证明。申验表示,以现在掌握的情况看,步行街这些美发店店员的行为还够不到这个程度。

  在强制消费的处罚方面,申验表示,目前我国法律还缺乏明确的细则。在发生此类事件后,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组织求助,由消协介入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