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用款人无力偿还贷款 借款人必须担责
11.03.2016 18:19
本文来源: 法院网
刘某在生意上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要求黄某帮其从银行贷款,黄某与刘某既是同村,又是朋友关系,不好推托,以自己的身份证在回龙圩信用社贷款30000元给刘某使用,贷款到期后,刘某无力偿还该笔贷款,信用社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黄某偿还贷款本金30000元及17700元利息。在诉讼过程中,信用社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法庭依法冻结了黄某在江永县邮政银行回龙圩分行账户上的存款40000元。
得知存款被冻结后,刘某主动到法庭与信用社协商并达成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刘某于2016年3月11日偿还贷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10000元,剩余7700元于2016年10月30日前还清。
【法官温馨提示】
帮朋友解决实际困难是一件好事,也是一种美德。但首先要考虑到自己家庭的承受能力,慎重对待,同时要充分考虑到贷款风险,即用款人的偿还能力。一旦用款人不能按时还款,借款人就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与用款人之间的还款约定无法对抗银行。 来源:江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本文来源: 法院网
11.03.2016 18:19
周伟率队到部分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调研
一线走访摸实情 问计基层思对策
--审计厅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